第46章 軍人的家事(十一)[第2頁/共4頁]
祁睿上尉立即答道:“他殺人的事情本來就是個不測,解纜之前他頂多是想耍耍當哥哥的威風罷了,從主觀上底子冇有殺人的意義。軍隊內裡講遵紀守法,指的是要主觀上去遵循法律,在李光祖逃竄之前,他冇有主觀上違法的意義。”
回到連隊以後,祁睿上尉立即召開集會。指導員、副連長、排長、班長都插手了集會。把抓到李光祖的動靜奉告了大師以後,祁睿上尉說道:“此次之以是會鬨出這麼大的事情,就是因為我們在思惟事情上冇能做到位。同道們貧乏最起碼的守法認識。”
在祁睿上尉報告事情顛末的時候,營政委用一種見怪般的目光看著祁睿。等他講完以後,政委更是直接說道:“你們連隊如何如許,出了題目以後一個個都想把任務推給彆人。”
“政委,我們軍隊的思惟事情的確冇有做好。一起上我也在深思此事。就李光祖會逃竄一事,我們就有很大任務。”祁睿上尉考慮著言辭,漸漸的說道。
祁睿上尉本想為本身辯白幾句,可他還是忍住了。營政委方纔已經說清楚,他很反對那種把任務推給彆人的做法。李光祖殺人是已經產生的事情,李光祖懼罪叛逃更是究竟,祁睿本身帶了一個排的人馬才把李光祖抓返來的。那麼祁睿有甚麼來由辯白呢?這就申明軍隊內裡的思惟政治事情冇有做好!
當年一群毛孩子們對政治課感覺挺辛苦的,但是這個案例倒是真的在班上激發了真正的會商。大師都曉得用心殺人罪是合用極刑的。包含祁睿上尉在內,大多數人都以為這位農夫伯伯很冤枉。他家裡菜園幾次被偷,如果小偷不偷東西,豈不是就不會死。用心殺人罪實在是太重了。
營政委聽了這話後神采略微都雅了些,他說道:“那對於李光祖殺人的事情,你就冇有觀點了?”
政治教員的話,祁睿到現在還能記得。“用心殺人罪的判定標準是兩個,起首是其行動是否形成了彆人滅亡,其次,這類行動的目標是否出於主觀。放到這個例子上,這位農夫伯伯是否曉得本身的行動會致令人滅亡。如果兩條都合適,那就是用心殺人罪。這與農夫伯伯是不是之前收到了侵害無關。這項罪過上,他就是用心殺人罪。”
韋澤拿起書把那一段重新到尾看了一遍,然後說道:“現在我看過了。”
“那農夫伯伯是不是好人?”幼年的韋睿好不輕易才找到了最合適本身設法的問法。
李光祖的排長聽了這話以後有些不解的問道:“連長,李光祖是不該犯法啊。可這等事又不是彆人逼著他去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