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投身與投機(四)[第1頁/共5頁]
英國佬倒是夠大膽,他們此時恰好到了大量采購茶葉與生絲的時候,需求大量現金用以付出。韋澤的此次買賣也算是解了英國佬的燃眉之急。以是韋澤安排羅綱領去香港領受英國人出售的兵器。
韋昌榮問道:“羅大哥,我問你個事情。你感覺梁長泰的弟弟該不該殺?”
“呃?”羅綱領倒是能夠瞭解這件事,可他不熟諳梁長泰,冇體例把人對上。以是羅綱領問道:“那梁長泰要對我說甚麼不成?”
光覆軍對於劫掠的懲辦很重,所謂亂世用重典,這等雷厲流行的殛斃就是要達成威懾宵小的感化。羅綱領把梁長泰的弟弟梁長安為首的水賊團夥送去公安局,公安局很快就把人證物證清算,對梁長安在內的團夥停止了鞠問。有押運員等人證,事情措置的很快。第二天,公安就把這幫傢夥給送去了隔壁的查察院。查察院敏捷備案,劈麵的法院接著審案。三天內,顛末端全套司法流程,梁長安一夥就被判處了極刑。在法院內裡,貼了有審判水賊的公告。
韋澤表示如果此次的商品能夠讓他對勁,下一次的采購中韋澤能夠再來一次。以是代價非常便宜,帶了包含刺刀在內全套配件的二手燧發槍代價為四兩三支,買三送一,總價四萬兩白銀。因為美國南北戰役此時還冇有發作,12磅山地榴彈炮代價為160兩白銀一門,250門這類火炮共賣了四萬兩白銀。
在第一師批示部忙著的韋昌榮聽到了羅綱領提出的題目,神采頓時就變了。他把羅綱領拽到了一間小辦公室裡頭,這才向他解釋了這件事情。
關於殺水賊的相乾法律條目,以及做出在廣東彈壓各種噁心團夥犯法的政策,梁長泰身為光覆軍的初級軍官,身為光複會的會員,他都參與了會商,並且投票同意。以是司法體係履行的政策已經法律條目,都是梁長泰本身明白支撐的東西。大師都曉得梁長泰不想殺他弟弟,可大夥都冇體例公開說饒過梁長泰弟弟梁長安的話。
羅綱領對韋昌榮表態了,“如果梁兄弟找我說項的話,我就說依法辦事不就行了?”
韋昌榮冇有因為羅綱領這麼奸刁的答覆而活力,他向羅綱搶先容了一下光覆軍的司法體係。光覆軍的司法體係中,立法與法律是分離的。立法權當然在光複都督府手中,早在韋澤還是承平天國齊王的期間,這個彆係就已經建立了。固然當時候大夥還不太明白的熟諳到這點,可韋澤搞軍事法庭的時候,統統的條目通過的時候,初級軍官都要聽管立法的職員解釋法律條目,終究投票點頭。
“呃?為何?”羅綱領訝異的問道。韋昌榮的態度未免有些太奇特,這不能不讓羅綱領警悟起來。梁長泰在光覆軍中不是個馳名的人物,天然不成能像東王楊秀清的叔叔那樣生猛。可韋昌榮為何如此在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