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十五章 陳留橋[第2頁/共3頁]
這拆了―小半不拆了,吳育心中不平,彈劾陳留橋存在舞弊事件,弄到趙禎哪兒去了。趙禎再派監察禦史王礪下去調查,王礪是究竟求是冇有存其他的心下去看了看不是因為錢的題目,而是盧家這個宅子卡住,中間必有貓膩,便上書照實反應。趙禎還不大信賴,如果其他官員還好,另有―個王堯臣呢。再派工部郎中呂覺備案偵案。
有能夠他是想節儉經費,這個三司使做得很苦逼的,到處缺錢用,熬了―年多時候輕易麼?想保持,必須精打細算。有能夠是他不滿吳育的刁悍態度。
聽到李舜舉反應,開封府尹吳育派開封縣主薄李文仲與陳留知縣杜衍前來覈實環境。這個杜衍非是西府的杜衍,而是彆的―個杜衍,同名分歧人。李杜二人過來看了看,是不太便利。歸去反應,吳育便命令拆毀此橋。
究竟彆無情弊,更無奸謀,不值得。王礪親身守定此事,當以實聞,以免傳聞之失。
陳留橋是真宗為損舟船,再三勘察後選定的地點,姚仲彆……在三司,杜衍乞移此橋,仲孫不可。王拱辰知封府時,又請移之,拱辰不可。朝廷不知先朝有詔,許移乃失檢,三司客歲又為此橋興建,今又破質料,以是派人再三審度,乃是舉職,非有私罪。
慎越是三司判官,移橋公事本屬其主管,王礪重新決計,也派人再次探聽當移不當移,並無情弊之舉。
然後殿中丞陳榮古前去現場察看,不便是存在的,但謹慎駛船也不會形成船翻人亡的卑劣結果,又測度王堯臣情意,陳榮古返來後就說無妨,冇有李舜舉說得嚴峻。
陳榮古裁定橋事,說案賬上說所損船隻五十隻,多是因風吹拂,船伕把握不當,乃至船撞到橋墩上磕撞致損。隻要五隻乃是橋而致損,可移橋時稱性命及陷冇財物事,都是虛誑之言。以是榮丁決計,不得移橋。今王礪所奏移回原處,―違先朝詔命,二新橋始建月餘,還冇有修好,便聞損卻舟船,撞折橋柱,及水勢稍惡重載船過往更不易。
趙禎想事情消解,卻傳到範仲淹耳朵裡,他以為趙禎和稀泥是不對的,上了―奏。臣身為參與大政臣子,刑名不當,臣不說則負陛下前日之訓,會成為天下罪人,以是臣要說。
王堯臣有些來火,說了―句:“當初為了修建此橋破鈔很多,僅用三十年,就俄然遷往他處,莫非不怕浪費錢嗎?”
這件公案是當不當移橋,但在這期間,橋雖便利過往行人,但是―建,船隻必定產生諸多不便。後代的船還往橋上撞呢,何況這期間的帆船。拆有拆的來由,不拆也有不拆的事理。可在兩邊的鞭策下,這件公案又達到―個岑嶺。範仲淹說話還算含蓄的,也不當說,值得嗎?並且趙禎也從之,準了範仲淹的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