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我傻,我真傻,孩子被狼……[第1頁/共3頁]
這一句話和孔乙己的“讀書人的事能叫偷嗎”有異曲同工之妙,恍然間,林檎彷彿看到了阿誰清朝末年落魄的窮酸讀書人。
另有,各位單身狗們狗糧節歡愉(冷靜吃了一口狗糧)!
“嗯嗯,我也信賴你是個言而有信的人。”
比如現在,林嵐竟然裝瘋賣傻,想要拋棄本身的任務,把鍋甩到林檎的身上。
“你本身看看吧,網紅妹。”林嵐最後三個網文妹說出口時,神采非常輕浮,就像是在議論甚麼搞笑的事情一樣。
就是這愣神的間隙,林嵐已經拿著可樂悠然的走回了房間。
魯迅的靈魂彷彿在這一刻充盈在房間裡,之前是孔乙己,現在是孩子被狼叼走的祥林嫂。
“……”本身還是太嫩了,林檎揉著太陽穴,“這不是鬨來鬨去又變成了你把任務推給我,讓我背鍋嗎?”
“你還真是每一次變身都得搞出來亂子。”林嵐不曉得從那裡拿出來一個梨,咬了一口,汁液四濺。
嗯,林檎感覺本身還是有一些長處的,這單手抓可樂的本領就不錯,是他跟電視上叼飛盤的狗學的。
這一次火起來的不是不幸妹,而是“口罩姬”!他完整搞不懂為甚麼視頻裡的彈幕要稱呼他為口罩姬,莫非不能叫墨鏡姬嗎?
不過現在更讓他在乎的是林嵐口中的話,甚麼叫他又火了?莫非是之前不幸妹事件又發酵了?這也太誇大了,不就是一個街頭剖明的視頻,能夠在收集上火起來他都以為很扯了。
“還真是如許啊。”林檎捂著本身的臉,冷靜的關死了視頻。
“啪。”林檎一隻手朝空中一抓,恰好抓住了飛來的可樂。
“不過你也曉得,你此次又惹出個費事,非常讓人頭疼啊。本來呢,我是不籌辦拍照的,不過作為此次的獎懲,我發明不拍照不可啊。”林嵐折回到了冰箱旁,今後中又拿出了聽可樂,“無以端方不成周遭,我是個有原則的人。”
“嘶……不對啊!”林檎俄然發明瞭林嵐這句話裡的縫隙!
“記起來了!我是個言而有信的人,如何會健忘。”林嵐彷彿健忘了就在幾秒鐘前她還在一本端莊的抵賴。
隻要到後天賦有工夫拍照,而後天……
林檎決定要抵擋一下,作為一個男人,作為一個哥哥,他不能老是在林嵐麵前抬不開端,好歹偶爾也要揭示一下男人的雄風,不能林嵐說是一就是一,如許置他的莊嚴於何地?何況這件事本來就是他占理。
“你睜眼說瞎話啊……”林檎壯著膽量說道,“我還向來冇發明你臉皮這麼厚啊。”
“有的!”林檎必定的點了點頭,“做人必然要有信譽!”
嗯?林嵐知己發明瞭?聽到林嵐的話後,林檎愣了一愣。這是太陽打西邊出來,籌辦搶玉輪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