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日軍師團具體編製[第1頁/共5頁]
(2)乙種師團:又稱馱馬師團,因為前期馬匹不敷,在甲種師團的標準上緊縮了馬隊聯隊,改成大隊(個彆不設馬隊)。轄2旅團(每旅團2個步兵聯隊),工、炮、鎦各一聯隊,共7個聯隊,加上一師團部、兩旅團部的非戰役職員共24400人。
二戰初始日智囊團下有旅團。下轄4至9個聯隊(團)到了前期采取三聯隊(團)也能夠參軍銜看出來。2戰初的師團長普通是中將銜。前期大部分是少將了。彆的,日軍的師團也分品級的。
(二)、日軍的根基單位是師團,它有多種體例。在抗戰發作時,日軍有十七個常設師團是日軍的常備軍,番號順次為近衛、一至二十(內欠十3、十5、十7、十八師團)。體例為四單位製,即師團下轄二個旅團,旅團下轄二個步兵聯隊,步兵聯隊轄有三個步兵大隊,大隊下轄四個步兵中隊、一個機槍中隊(八挺重機槍)、一個大隊炮小隊(二門70mm步兵炮),步兵中隊轄三個步兵小隊,小隊轄一個機槍組(二挺輕機槍)、一個擲彈筒組(二個擲彈筒)和二個步槍組。師團還轄有一個炮兵聯隊、一個輜重聯隊、一個工兵聯隊、一個馬隊聯隊(四個馬隊中隊與一個機槍中隊)以及其他軍隊。此時的師團分為兩種,一是馱馬製,炮兵聯隊轄有四個大隊(三十六門75mm山炮與十二門75mm野炮),步兵聯隊轄有一個聯隊炮中隊(四門山炮)、一個步兵炮中隊(四門步兵炮),總體例為28500人。一是挽馬製,炮兵聯隊有三十六門野炮與十二門120mm榴彈炮,步兵聯隊轄有一個聯隊炮中隊與一個速射炮中隊(37mm速射炮四門),總體例為25000人。彆的另有以下一些獨立的特種兵軍隊:馬隊旅團(轄二個馬隊聯隊與一個騎炮兵聯隊、一個裝甲車隊)、坦克聯隊、獨立工兵聯隊、獨立野炮聯隊(三十六門120mm榴彈炮與十二門75mm野炮)、獨立野戰重炮兵聯隊(二十四門150mm重榴彈炮)、野戰重炮兵聯隊(十六門100mm加農炮)、獨立重炮兵大隊(八門150mm加農炮)、迫擊炮大隊(中型迫擊炮三十六門)、獨立山炮兵聯隊、電訊聯隊、鐵道聯隊等等。抗戰發作後,日軍又重新組建了十3、十八兩個新編常設師團,又組建了一批特設師團。所謂的特設師團是指由常設師團的預備役職員所構成的軍隊,其番號為常設師團、聯隊的番號前加一百。其體例大抵與常設師團不異,隻是馬隊聯隊變成馬隊大隊(二個馬隊中隊與一個機槍小隊),挽馬製師團的炮兵聯隊為三十六門野炮與十二門山炮。特設的馱馬製師團人數為28200人、挽馬製爲24400人。同時在做戰光陰軍給各師團配屬特種兵及彌補職員等,可使一個師團批示的人馬達四萬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