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審大俠[第2頁/共3頁]
陳進寶苦笑的看著萬裡飛。
陳進寶和王繁華兩人來到刑房,此時萬裡飛已經被綁在架子上了,臉上還一副大義凜然的模樣。
“哼!狗官,本大俠做事向來光亮磊落,送出去的錢都寫了是本大俠所贈,百姓們纔不會搞錯呢!”
“嘭!”
萬裡飛臉上寫滿了不明白,他想了一會兒,接著笑了起來。
“哈哈哈,本大俠冇弄錯,並且還是一石二鳥,哈哈哈哈哈!”
陳進寶氣得一拍桌子。
陳進寶想了想,前天上午?胖胖的小女人?被他爹丟棄?
陳進寶和王繁華對視了一下,然後說:“你接著說,閒談然後呢?”
“嘭!”
萬裡飛答覆說:“呸!狗官視性命如草芥,該打!本大俠是冇有兵器在身,你們這幫狗腿子又來得太快,不然早就送那狗官下鬼域了!”
“好,你是夠短長的哈,把人家掙的錢偷去送彆人?”陳進寶說道。
“你還浩氣永存?還劫富濟貧?人家掙錢的惹你了,你要拿去給人家分了?”
“哼!那天,本大俠在街上閒逛,檢察此地有無百姓被毒害,便瞥見一個醉漢身後跟著一個小女人,本大俠當時就想到此人定是那小女人的生父,整天醉酒疏於女兒。以後,公然不出本大俠預感,那醉漢竟對本身女兒說,去去去,跟著我乾甚麼?我不是你爹,你也不是我女兒!此情此景,本大俠一身俠氣衝冠而出,隻見那醉漢進入了一家酒館,他女兒還跟著他,本大俠上前去就將小女人抱走了。哼!這類人不配為人父!”
萬裡飛又把腦袋昂起來。
陳進寶喘了幾口氣,壓了壓心火,起碼現在搞明白了幾件事情,一是縣太爺家女兒現在冇甚麼傷害,二是阿誰醉漢多數就是佟健,他應當是從家裡喝多了出門,縣太爺家蜜斯獵奇纔跟著他。
“賣糖葫蘆的問捕快,阿誰穿盔甲的邊走還邊敲鑼打鼓的是不是縣太爺?捕快說,是的。接著賣糖葫蘆的又問,縣太爺來乾甚麼?捕快說是老井巷子那邊產生了命案。本大俠一聽,俠義之氣衝冠而上,立馬買了糖葫蘆歸去換上衣服,一起飛簷走壁趕到命案現場,誰知本大俠站在房頂上一看,命案之處竟然冇有任何人在調查,本大俠俠義之氣滿身發作,定要經驗這狗官,接著本大俠...............”
“哼!官府嘍囉豈能明白吾等俠義之心!”
“合著你把人家掙的錢偷去又給彆人,你這叫俠義之心?我如何感受你這叫腦筋進水呢?”
陳進寶揉著自個的腦袋,接著用手指著萬裡飛。
“你說你挽救過一個小女人?甚麼時候的事兒?”
陳進寶一拍桌子。
萬裡飛又把頭昂起來。
“哼!官府嘍囉確切不懂何謂俠肝義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