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證據[第1頁/共3頁]
顧瑤在手劄裡又寫了幾條不好當眾說的‘證據’,同時表示縣令,少年的身份不簡樸,以在京郊當縣令的眼力和心機,縣令絕對會憑此案為本身謀得很多的好處。
“這封手劄請轉呈給縣尊大人,算是……算是他的狀紙。”
“不敢,不敢。”
她醒來後頓時感覺變了六合。
“我曾提過大伯父之名,少年雖口不能言,但曉得吏部侍郎,是以我推斷他讀過書,即便不是出自官宦之家,也當家中富庶,即便他家中劇變,流浪淪為乞丐,也不會是自稱他生母,乞討十年以上的乞丐婆親生兒子!”
乞丐婆脖子如同岩石般堅固,再次看嚮明豔標緻的少女,她是打哪來得妖孽?
官差笑嗬嗬收下銀子,這銀子拿得,歡暢啊,顧蜜斯這般身份的人,對他們卻很客氣,今後萬一顧蜜斯同冠世侯……他們是不是能夠再吹一波?
冰冷的鎖鏈加在身上,乞丐婆雙腿發軟,再無方纔喊冤時的悲忿。
顧瑤腳步並未停下,“我們該上山了,早日見到鸚鵡,也好了結父親一樁苦衷,我怕再擔擱,老衲人把鸚鵡送了旁人,畢竟那隻鸚鵡有很多勳貴後輩都惦記取。”
官差微微點頭,在衙門裡見很多,的確有虐待親兒的父母,傳聞另有致死後代的父母,不過孝道在上,即便父母傷害後代,也不會有人究查,狀告父母但是大不孝的大罪。
顧瑤把在馬車上寫好的手劄遞給官差,趁便又奉上幾兩銀子,“大雪天讓你們跑一趟,雖是職責地點,我也當聊表寸心,一點情意算是我請諸位差大哥喝杯熱酒,若無差大哥們儘忠職守,哪有宛城百姓太常日子?”
“當時我聽乞丐婆說,她帶兒子乞討十餘年,少年的臉上儘是凍瘡等瘡疤,試問一向以乞討為生的人整日風吹日曬,接受風雪,皮膚早已粗糙不堪,
傳聞顧六蜜斯脾氣不大好,還是個草包來著。
方纔真該趁亂打死顧四爺,說話這麼‘缺德’,就不怕被打死?
此時官差完整不熟諳她,模糊要治她於死地。
乞丐們:“……”
少女說很多好?!比討人嫌的顧四爺強多了。
“多謝顧蜜斯,多謝顧蜜斯。”
在她被少女砸暈後產生了甚麼?
顧瑤回身回到馬車上,官差們還在感慨顧蜜斯聰明,乞丐們卻想著即便冇有本身做認證,顧蜜斯也能證明少年並非乞丐,顧蜜斯實在短長啊。
一個個乞丐站出來證明乞丐婆並非少年的親孃,他們多是站直身材,不似昔日寒微哈腰,一臉慎重彷彿君子君子。
顧四爺冷哼道:“他敢?!”
他們不怕丐幫人的獎懲?
顧四爺再一次感到天下對本身的歹意,再次遭到乞丐的鄙夷。
不說有此案觸及到冠世侯,就是他擺出長兄的名頭,足以讓縣令曉得如何判案了,都城以及京郊的縣令們最怕就是他們這群紈絝後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