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指一條活路(四更)[第1頁/共3頁]
徐正平的嗓子有些發緊,輕咳了一聲後,才道:“李福田謀財殺人之事人證物證俱在,已是板上釘釘之事,其心當誅,但其已是懼罪他殺,便開棺曝屍旬日,算作懲戒。”
“乾脆人證物證皆在,即便是案件覈審,也挑不出徐大人半分錯處,徐大人固然放心就是。至於此案的實在狀況……”
這宗案件撲朔迷離,如果不辦也許有錯,如果辦了,也許還是有錯,脖子上這顆人頭能不能保得住,此時當真是要看楚瑾年此時的意義了。
“去吧。”楚瑾年抬了抬手。
“此案……”
是了,楚瑾年說的冇錯,如果要埋冇身份,定會將屍首扔去極遠的處所,最好是旁的縣、府等,禁止查詢,再來不會留下其本人的衣物,起碼也停止粉碎。
“卑職辭職。”
徐正平是一個縣令,也辦理過一些凶殺案件,也曉得很多事情比他設想中的水深。
要用沉湖且毀掉麵龐這類殘暴的體例來行凶,當真是為了拋屍,還是為了泄憤?
而又是甚麼人,要費經心力做下這麼一個表象,讓人感覺這是一個淺顯的凶殺案。
不過,也隻是到此為止了。
徐正平頓時一怔,拱手道:“卑職癡頑。”
這個縣令,在查案方麵倒也不似設想中那般笨拙,起碼還是發明瞭些疑點的。
“此案既是有人費經心秘密讓旁人認定不過是同村之人膠葛而臨時起意殺人,那徐大人到是無妨遂了對方的意義,臨時先這麼結案。”
約莫是早已猜到了此中的關頭。
“因此卑職以為,此事也許另有隱情,這李福田也許不是凶手,而是替罪羔羊。”
徐正平額頭上的盜汗順著臉頰落了下來,手中的茶杯也是有些端不住,微微灑了一些出來。
先前他們在查案之時,清楚是認定有疑點的,此時徐正平去見了楚瑾年一趟,卻隻字不提,實在令人奇特。
能聽得出來,楚瑾年對此事非常看重,且必然會查個水落石出。
“不瞞徐大人,本官對此案非常感興趣,得空也想好好查一查辦竟是何人做出這等事,死的又是多麼首要之人才令對方如此設想,到底不會讓死者枉死,也不讓行凶之人善終。”
已是人到中年,早已冇了幼年期間的莽撞,徐正平曉得此時的本身該如何辦。
他突然明白,為何方纔感覺楚瑾年的語氣中似有些嘲弄感了。
“徐大人,溺入水中之人屍身雖說腫脹腐臭,麵龐倒是被人毀去的,行凶之人特地毀去其麵龐,徐大人覺對勁欲何為?”
楚瑾年青聲道:“這兩天本官在此處小住,閒暇之餘也四周走了一走,倒也發覺徐大人是個不錯的父母官,百姓對徐大人也都非常承認。”
“大人,此案可有成果?楚大人如何說?”
徐正平不曉得本身是如何從青竹苑出來的,又如何回到了縣衙當中,隻曉得本身回到本身的案前時,手腳仍然有些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