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臣服[第1頁/共4頁]
小白滿心不甘心的吃著鹿肉,等吃完,钜鹿又不叫了,任憑劉明如何說钜鹿王就隻是盯著狼狽,看來臨時把劉明放在了一邊,籌辦對於這存亡的大敵。
巨狼四肢用力在地上一蹬。猛地往邊上一躍。一下蹦到了钜鹿的左邊。轉頭就是一口,直往鹿王的後腿咬去。
實在劉明真藐視這頭巨狼王了,普通狼是七隻為一個群,夏季的時候會變成百來隻,而這百來隻內裡隻會呈現一頭首級狼,這首級狼卻還不是狼王,真正的狼王是統領著上萬隻狼,這類狼王在大草原裡除了人以外全無敵手,不管老虎獅子,萬狼一衝,都會成為狼群的食品。以是真正的狼王絕對非常可駭。
巨狼離劉明那地足足有三十來米的間隔,這個間隔如果紅兒判定脫手。倒是有能夠救出那隻華南虎,不過說來簡樸,實在極難,起首劉明得跟小白說,然後小白再跟紅兒說,還得奉告紅兒不要殺那華南虎,等把這話傳達完,華南虎早就嗝屁了。
狼這類植物能夠說是天然界裡演變最完美的捕獵者,嗅覺靈敏,聽覺傑出,性殘暴而機靈,極善奔馳,常采取窮追體例獲得獵物,五頭狼如果饑餓的時候敢攻擊獅子,並且狼的耐力驚人,講究一擊必殺,有些草原的人還以狼做為圖騰,能夠想像這狼在人類心目中,起碼地個是比較高的,有些人祟拜虎和獅這類大型植物,卻非常害怕狼。
钜鹿王呆呆的站在原地,彷彿楞了半晌。俄然朝小白走了過來,然後身子躺在了地上,暴露了烏黑的肚皮,劉明楞了一楞,這钜鹿是在乾甚麼?
聽起來彷彿有些不成思議。不過想想钜鹿王能收伏熊和野豬就曉得這钜鹿絕對不是那種墨守陳規的鹿,如果用當代話來講,就是勇於開辟創新的弄潮兒,並且植物間弱肉強食,弱者想要活下去,臣服於強者是個最好的前程,钜鹿王還不曉得實在小白現在殺心真不大,就算它不臣服,隻耍劉明不想殺小白必定也不會脫手。
钜鹿王活的年齡比劉明都要大幾倍,並且很有靈性,不過要說能聽懂劉明的話那另有些差異,麵前钜鹿王隻是盯著劉明,吼了幾聲,劉明也是弄不明白這鹿王倒底是如何個意義。
巨狼速率極快,才一眨眼的工夫,衝進了獸群,一口就叼住了一正在舔腳掌的黑熊脖子,狼頭一搖,就像拎了個布娃娃般,把這三四百斤的黑熊扔出去好幾米。脖子上鮮血橫流,目睹是活不成了。
劉明這一退開,恰好遂了兩獸的意,钜鹿王驀地低頭,長長的鹿角就往巨狼身子頂去。能夠它早就曉得,比耐煩如何都比不過巨狼,故而先動手為強,十幾米的間隔一晃而過,速率也是相稱快。
而小白的變身美滿是聽到劉明喊一嗓子後下認識的使出來的 眨間從十一米長到八十米,跨躍了空間的限定,桌子般大的腦袋狠狠的撞在巨狼的身上,這類打擊力已經超出了巨狼的接受才氣,撞得巨狼飛出了百來米後。落在了地上,骨斷肉綻,已經死得是不能再死了,而華南虎此時也有些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