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理論考試[第2頁/共3頁]
淩旭坐在課堂中間的位置,接到試卷後,他因為感受臉部有些癢,便側了側臉頰,可冇想到剛一側臉,就被監控教員點名了,見此景象,他有些愁悶的坐直身子,把試卷鋪平,老誠懇實的開端做題。
2.如中級法院直接對段某作出強迫醫療決定,如何保障當事人的佈施權?
看到淩旭舉手,講台上的一名監控教員便問他:“那位考生,叨教你有甚麼事?”
是精確的?
淩旭在抄題的時候,也曉得掐著時候點,抄完三道題後,發明底下的題,同窗們還冇來得及做呢,以是他便坐回本身的位置,把異能給消弭,裝模作樣的趴在桌子上答題。
B.乙公司應先利用房屋抵押權。
固然這類風格不能包管百分之百精確,但起碼能夠包管分數不會墊底,淩旭在課堂裡考查了一番以後,發明第一題挑選大多考生都挑選了A,少部分學員挑選了C、B、D。
以是淩旭的異能足足積累了三個半月,遵循一天24秒計算,三個半月下來,他的異能積累的靠近1100秒,如果淩旭放開手利用的話,差未幾能利用18分鐘,這些時候,莫說是抄個答案了,就算抄試捲上的考題也綽綽不足。
測驗開端之前,為了防備同班學員或者同單位學員作弊,警校用心打亂了班級的挨次,讓幾個縣局的學員們混在一起測驗,但是這一招對淩旭底子不起感化。
3.發還重審後,丁區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為甚麼?4.發還重審後,丁區法院在作出強迫醫療決定時該當如何措置被害人家眷提出的附帶民事訴訟?
就如許,淩旭隔一會兒開啟一次異能,把題抄完後,他再坐回原位把異能消弭。在外人看來,淩旭從始至終一向趴在書桌上做題,跟其他的學員冇甚麼彆離。
見淩旭一開口就把監考教員給噎的說不出來話了,課堂裡的那些學員,紛繁對淩旭升起了無數敬慕之情,心道:“哥們,明天這些題彆說你不會了,估計全部課堂裡也冇有幾個會的。”
四十五分鐘後,監考教員宣佈測驗結束,這時候,淩旭把最後一題也給抄完了,裝模作樣的核閱了一番,肯定本身冇把名字寫錯後,淩旭興高采烈的交捲了。
盤算主張後,淩旭便開啟異能,讓時候臨時停止住,然後便籌辦抄答案,通過前次的公事員測驗,淩旭算是抄出了屬於本身的經曆。
想了想,淩旭屏氣凝神,然後按照本身的瞭解,滿臉嚴厲的在試捲上寫道:“此題不會。”
比如說這第一題,淩旭在抄題之前,先從課堂裡轉一圈,看看那些學員寫出的答案當中,哪個答案的呈現率比較高,找出阿誰答覆率比較高的答案後,淩旭就抄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