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案情內幕[第1頁/共3頁]
但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有人傳出了一個動靜,毛錦峰在清理於杉森辦公室時,找到了一個公文包,內裡有一份名單和十幾份灌音,那是於杉森賄賂時偷偷錄下來的,為的是關頭時候給本身留一個底牌,冇想到那些東西竟然被毛錦峰獲得了,毛錦峰看完公文包裡的東西後,想要把它交給紀/檢/部/門。
變亂產生後,卡車司機耿德民被節製起來,緊接著,刑警隊和交警大隊的人趕赴現場取證,通過檢察路口四周的監控攝像頭以及卡車行車記錄儀拍攝的畫麵,當時的刑警大隊長石方磊冇多想,以為這隻是一起交通不測變亂。
可就在石方磊籌辦謄寫結案陳述時,刑警三中隊的一名叫做任長祿的隊員,在清算現場時,試著把爆胎的左前輪停止複原,成果他偶然中發明在爆掉的輪胎內側有一枚不起眼的小孔,彷彿是被鋼釘之類的物品給紮過似得,除此以外,小孔四周另有一圈不是很較著的燙痕。
因為平津縣局的看管所被歸併到了市局,以是縣裡那些被刑事拘留的懷疑人,全都是在市看管所關押,一旦被送進了市看管所,那麼縣局就冇法對被刑拘職員停止羈繫和措置,換句話說,隻要懷疑人被送進了市看管所,縣局就無權決定懷疑人的開釋或減期了。
“你冇來之前,彭政委對你讚譽有加,把你說的跟福爾摩斯普通短長,聽彭政委那麼一說,我跟黃中隊長全都對你充滿了等候。”說話間,江越翻開質料紙,指了指前麵的質料:“這些質料是我跟彭政委、黃中隊長調查出的線索,我們對全部案件重新停止了梳理,你細心看一下,或許能夠找出有效的資訊。”
淩旭深思了半晌,然後問道:“這件事情能夠證明嗎?”
江越當時是市刑偵支隊第二大隊的教誨員,接到平津縣刑警大隊的申請後,支隊政委洪海江便派江越帶人去平津縣調查案件,但是冇有想到,當江越帶領五名部屬來到平津縣後,石方磊把卷宗一交,將江越等人領到現場後,就放手不管了。
說完,彭震罡頓了頓,然後持續道:“傳聞,曹尚儒的名字就在那份名單上麵,或許這也是石方磊、杜建成、陳新堂他們三人不肯深查案件的啟事。”
壓下對石方磊的憤恚,江越本著為案件賣力的態度,帶人從平津縣調查了幾天,固然江越故意把案件查清,但何如他們人生地不熟,外加石方磊一點幫忙都不供應給他們,查了一個禮拜後,江越冇有找到任何線索,無法之下,隻得返回支隊覆命。
厥後的事情,淩旭已經曉得了,因為案件遲遲不能偵破,省/廳和市局責令平津縣刑警大隊期限破案,成果石方磊在規定的刻日內冇能破掉案件,被省/廳問責措置,石方磊、杜建成、陳新堂三人全數被奪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