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前言(1)[第1頁/共4頁]
同事已經警告過我,采訪史蒂夫·喬布斯可不是甚麼好差事。前一天早晨,我和《華爾街日報》舊金山分社的新同事們邊喝酒邊談天,他們奉告我,第一次和喬布斯見麵最好穿件防彈衣。此中一名半開打趣地說,采訪喬布斯更像是兵戈而不是發問。當時是1986年4月,喬布斯已經成為《華爾街日報》的傳奇。據傳,另一名《華爾街日報》的記者就曾被他熱誠過,喬布斯直截了本地問他:“你到底瞭解了嗎?你有聽懂半個字嗎?”
一名年青的女公關帶我走進一幢四四方方、混凝土佈局、玻璃幕牆的兩層辦公樓,來到一間小集會室,透過集會室的窗戶隻能看到泊車場。喬布斯已經在集會室了。他朝我點點頭表示歡迎,表示那位密斯出去,還冇等我坐下,就拋出了方纔提到的第一個題目。
我在佩奇米爾路(Page Mill Road)下了高速,惠普和另一家生物科技前驅阿爾紮公司(ALZA Corporation)就在這條路上,一些供應專業化辦事的公司也坐落在這條街上,比如安達信谘詢公司(Anderson Consulting,現在叫埃森哲Accenture)和威爾遜–桑西尼–古奇–羅沙迪狀師事件所(Wilson Sonsini Goodrich&Rosati)。不過最早顛末的是附屬於斯坦福大學的斯坦福研討園(Stanford Research Park),綠草茵茵的園區裡建了很多低矮的研發嘗試室,給了研發職員發揮才調的空間。施樂公司(Xerox)聞名的帕洛阿爾托研討中間(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PARC)就坐落在園區裡,喬布斯就是在這裡第一次見到了裝備鼠標和圖形介麵的電腦。喬布斯把NeXT的總部也選在了這裡。
我不肯定他想要的答案是簡樸的“是”與“否”,還是他真的獵奇我究竟是誰,之前做過甚麼。我假定他想聽的是後者,因而我開端列舉在《華爾街日報》當記者時曾經去過的處所和報導過的行業。從堪薩斯大學研討生院分開後,我去了達拉斯,報導過航空業、航空公司和電子產業,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和無線電東西公司(Radio Shack)就在達拉斯。這期間,我還報導過約翰·欣克利(John Hinckley),他是德州石油販子的兒子,1981年射擊了裡根總統,為此我還背上了罵名。
20世紀80年代初期,我在中美洲采訪時,是真的需求穿防彈衣。我在薩爾瓦多和尼加拉瓜待過一段時候,采訪的工具五花八門,有穿越戰區的卡車司機,有駐紮在叢林裡的美國軍事參謀,有窩藏在據點裡的反當局武裝批示官,另有待在宮殿裡的總統。我還采訪過那些桀驁不羈的億萬財主,比如石油財主布恩·皮肯斯(T.Boone Pickens)、佩羅個人初創人亨利·羅斯·佩羅(H.Ross Perot)和亞洲首富李嘉誠(Li Ka-shing),也曾采訪過諾貝爾獎得主,比如傑克·基爾比(Jack Kilby),另有搖滾巨星、影視紅人、信奉一夫多妻製的教徒,乃至是刺客的祖母。我也算是經曆過大風大浪的人,冇有那麼輕易被嚇倒。我家在加州聖馬特奧縣(San Mateo),從我家開車到位於帕洛阿爾托(Palo Alto)的NeXT電腦公司總部需求20分鐘時候,在這短短20分鐘的車程裡,我一向在思慮,也一向在擔憂,到底如何才氣獲得最好的采訪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