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翅膀下的陰影 - 第三十八章 飛來的公司

第三十八章 飛來的公司[第2頁/共3頁]

而對於兩個公司之間的關聯題目,肖震闡發,因為在全部雇用告白登載的停業洽商過程中,始終都是阿誰林源的小我行動,大鵬公司向來就冇有露過麵。

五十小我在本身的屬地集結,並勝利地跑到了境外,固然並不是從本身的地盤上出境的,也都被遣返了返來,但如果單從技術層麵上講,人畢竟出去了,這就是一起得逞的偷渡案件。對邊防部分來講,這類事件是毫不答應呈現的。

警方在各高路口的監控錄相上也冇有現不異車商標的車輛,估計車商標被改換了,而行走的線路能夠主如果國道,決計避開了攝像頭的監控。

顛末闡發,支隊窺伺隊隊長夏晨提出,目前還能夠從三個方麵動手,看是否能翻開衝破口:一是清查太朋外貿公司和林源這二者與大鵬外貿公司之間的內涵聯絡;二是出協查通報,請雲南邊防部分和處所公安構造幫忙查詢肯定偷渡職員當時出境的詳細地點,以及阿誰本地領導;三是清查那輛運送車輛和駕駛員現在的去處。

題目在於,細細地考慮一下這段時候的調查環境,除了這五十個當事人的扣問筆錄證言證詞,竟找不到其他任何過硬的左證質料來鞭策全部案件的偵破進度。

偶然為了拉到一筆告白停業,報社都會搶著先給你將告白登載出來,證明質料而後隨便抽個時候送過來就行。如果淺顯的告白,隻要錢能及時到位,有關證明質料你實在不肯意交也就罷了,冇人跟你叫真。

支隊窺伺隊作為首要力量迅投入偵辦事情,一方麵向工商、稅務等相乾單位查詢太朋外貿公司的環境,一方麵派人去當初的雇用地點尋覓線索。

按照阿芳他們關於林經理和當初雇用地點的描述,省邊防總隊遵循屬地統領原則,對濱州市邊防支隊提出了峻厲攻訐,並要求濱州支隊當即偵辦此案件,找出背後的構造者。

現在太朋公司已經證明純屬假造,林源也不知所蹤,從已把握的線索看,大鵬公司參與構造這起偷渡活動的能夠性,目前還冇有任何有力的證據予以支撐。

看來,從報社這頭動手,還是查不出甚麼花樣來。

而太朋公司的這套質料也不是每家登載過雇用告白的報社都有的。能供應的兩家單位也都是在告白已經登載出來個把月後,才催著林經理補交的。他們就曾經問過,為甚麼雇用告白中寫的是“大鵬外貿”,而證明資猜中卻成了“太朋外貿”?

在這類環境下,即便大鵬公司就是真正的幕後策劃者,也完整能夠將統統的任務推得乾清乾淨,誰也說不出個一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