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重生1978 - 第十四章 二部

第十四章 二部[第2頁/共3頁]

本年是一九八三年,在八十年代,我國的稿費標準應當在千字六元到十五元。本身第一次寫小說,冇馳名譽,文筆也不能算好,就算是情節也是本身照抄後代的典範武俠情節。以是他對第一次的稿費是冇有任何牢騷的,相反,他還非常感激那位胡言編輯,畢竟是他給了本身這麼一個機遇。

前次胡言收到小可的第一部小說時,因為對小可這個筆名向來冇有傳聞過,並且忠俠恩仇的文筆也隻能算是普通,相稱的普通。但是他的情節比較新奇,並且常常在關頭之處就會刹住,這也是為甚麼胡言會力排眾議,果斷把忠俠恩仇連載的啟事。

冇想到現在王宇他們聽忠俠恩仇比西紀行還過癮,倒不是王小明的忠俠恩仇就真的比西紀行寫得好,但是忠俠恩仇的情節絕對比西紀行要出色,要更加的惹人出神。那邊麵的江湖,血雨腥風以及配角的血海深仇都引發他們極大的興趣,到最後王小明都冇法脫身回家。

“才一塊錢?要不加三塊吧。”胡言說道,本來按他的意義,此次起碼要給到十塊,也就是說此次陳淑珍能夠獲得一千元的稿費。

每天放學以後返來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報紙,早晨構思小討情節,白日上課時寫小說,餬口很充分。

第十四章 二部()

“我反對,我以為持續給他一樣的標準便能夠了。”小說月刊的主編對胡言的決定表示反對。

究竟上也證瞭然胡言的目光,這兩個月的小說月刊發賣量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並且小可收到的讀者來信已經快有一屋子了,都是寫給小可的。

“這件事就這麼定了,如果你現在就加三塊,那他的第三部如何辦?第四部又如何辦?做究竟不但要考慮麵前,並且還得考慮到將來!”

“但是我們辦事得實事求是啊。”胡言還是不想剝削小可的稿費,他是一名文人,不賣力小說月刊的運營,而主編卻要對小說月刊的團體賣力。

“如許吧,加一塊錢。”主編最後還是做出一讓步,不是為了小可,而是為了胡言,畢竟胡言在小說月刊也是一名老編輯了。

官大一級壓死人,胡言現在隻但願小可不要太計算或是底子不曉得稿費標準如許的事,不然如果今後通訊或是見了麵,胡言真的不美意義提及這件事。

在忠俠恩仇第一部的時候,胡言隻給了小可最低標準的稿費,但是現在,胡言決定進步小可的稿費標準。

“那當然,你莫非冇有重視小可的地點是鄉村?並且據我所知,那邊是一個比較偏僻的小山村,他的第一部已經拿到了五百稿費,你曉得五百塊對現在的鄉村意味著甚麼嗎?三年的支出!並且小可的真名陳淑珍也是名女性,千字五元我想已經讓她非常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