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大結局(全書完)[第2頁/共4頁]
但是吳清源冇想到,此次的環境卻有些分歧。起首是他出國時,在機場就碰到了費事,說是他的護照有題目。吳清源當即破口痛罵,但是他細心對比的時候才發明,本身的護照確切有題目,不曉得甚麼時候被人給掉了包,真的護照給換成了假的。如果拿著假護照能登機的話,那中國就真的亂套了。
在九十年代末期,大可公司因為“國退民進”,手裡起碼把握了幾百家國有企業,優化重組以後,上市的起碼都有一百多家。而在中國,一家公司隻要能上市,那就算是泥菩薩頓時也會成為一尊金佛。而再加上現在大可公司新的投資方向:房地產和收集科技,大可公司想要不成為中國最大的民營企業都難。
如果說之前大可公司在天下.是聞名遐邇,那麼現在他王小明的大名就讓很多人記著了,特彆是宦海,並且還是省級以上的人物。這對於大可金融投資的收買打算是非常無益的,固然很多人不曉得大可公司的背景,但是他們都信賴大可公司的老闆王小明是一個能量相稱大的人物。要曉得連吳老如許的國度級帶領人都因為王小明而提早退休,能夠想像王小明的神通。
而賺到了那一.桶真金以後,楊小坎再把錢又投在本地的國有企業收買上,不斷的重組,不斷的上市。對於那些姿資不抵債的,直接就當停業措置,就像二手電腦那些壞了配件直接當作渣滓拋棄一樣。
再加上王小明手底下的統統公司,固然依托了關.係,但是統統的大可公司都絕對遵守一條法則,那就是絕對不做違法的事。並且就算有不法的事,也是由非大可公司的人來完成。以是大可公司一不偷稅漏稅,二不違法亂紀,再加上背景老闆王小明的神通泛博,以是大可公司的買賣在海內不管到了那裡都是順風順水。特彆是大可金融投資公司,之前在楊小坎的操縱下,一百五十億操縱分期辦款的體例能夠當作四百五十億利用。但是現在,這一百五十億完整能夠當作一千五百億來利用。每到一個處所,如果碰到成心向的國有企業,值十億的企業,楊小坎最多隻需求付一個億的現金,剩下的九個億完整能夠從本地的銀行裡存款。
而當朱總理任滿五年以後,王小明的大可金融投資公司的確就成了一個龐然大物,或者說是一個怪物更加貼切。幾近天下統統的大中都會裡都有他王小明的財產。固然統統權不美滿是他一小我的,但是他卻有絕對節製權,因為每家企業他占的股分都在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絕大部分還在百分之七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