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趁熱打鐵[第1頁/共3頁]
普通來講,紐約專利局的專利公示期是三個月,不過亨利有體例把時候收縮為一個月,就憑這個,亨利也配得上李牧開出來的高薪。
“燈膽?”朗克爾對這個二十一世紀人儘皆知的名詞非常陌生。
一個月的專利公示期過後,如果順利獲得專利,李牧還要付出給麻省理工學院兩萬美圓的嘉獎。
而乃至在戈培爾之前,英國人約瑟夫・威爾森・斯旺也開端研討電燈。如果冇有不測,在愛迪生明電燈的前一年,也就是六年後,約瑟夫・威爾森・斯旺以真空下用碳絲通電的燈膽就將獲得英國的專利,然後斯旺會在英國建立公司,給英國的家庭安裝電燈。
有了無煙火藥,李牧手中的資金將會源源不竭,是時候大肆擴大了。
“就是電燈,你看,我們現在已經能夠操縱電能,但操縱的並不充分,在我看來,電能最大的用處是代替蠟燭和火油燈為我們供應照明――”李牧詳細為朗克爾解釋。
有李牧這個大Bug在,想必不消比及1879年,李牧就會獲得燈膽的專利,並且還是環球範圍內的專利,不會產生任何爭議。
這個嘉獎對於一個月後的李牧來講就是九牛一毛,無煙火藥的需求量極大,利潤必定是驚人的,李牧隻靠收取專利利用費,就能成為這個期間的豪財主。
“甚麼假想?”朗克爾就像是現獵物的獵犬,看向李牧的目光熾熱的很。
早在18o1年,英國化學家戴維就開端研討將鉑絲通電光,十年後,戴維瞭然電燭,操縱兩根碳棒之間的電弧照明。
戴維的研討實在就是燈膽的雛形,隻可惜戴維明的燈膽因為壽命太短冇有實際代價,以是戴維的研討並冇有持續下去。
“乾了!甚麼時候開端?這一次我要親身帶隊――”朗克爾終究回過神來,把手中的酒杯重重砸在桌子上,說話的時候雙眼都已經赤紅。
“燈膽!”李牧祭出終究殺器。
對於麻省理工學院而言,他們通過這幾個月的儘力,勝利為麻省理工學院留下一個嘗試室,同時還將獲得一筆不菲的嘉獎,再加上研討出穩定的無煙火藥帶來的名譽,麻省理工學院也是收成頗豐。
“將來?不、不、不,不消比及將來,我現在就有一個假想。”李牧想持續和麻省理工學院之間的合作,對於李牧來講,隻花少量的一點錢就能獲得一項代價不菲的專利,這個買賣合算的很。
現在有了李牧,甚麼愛迪生、斯旺十足都要靠邊站,李牧乃至在一個禮拜前就讓亨利派人去紐約尋覓戈培爾,想從戈培爾手中買下關於燈膽方麵的專利,然後拜托麻省理工學院在戈培爾研討的根本長停止完美。
已經充足切確了,固然配方必定另有改進的餘地,但就憑這個,已經充足獲得李牧想要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