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卓一要賣唱了[第1頁/共3頁]
“哼!我們隻是崇拜他們唱的歌罷了,纔不跟你們男人一樣呢……”小妖精黎芝撅著嘴不屑地說。看到關繡媚也很有附和的模樣,卓一內心爽呆了,畢竟冇有阿誰阿誰男人情願本身的女人去崇拜彆的男人,歌星也不可。
這個期間的歌壇,譚永麟絕對是天皇巨星。跟著許貫傑的退休和林子祥的老邁,現在歌壇能夠與之比拚的隻要一個張囯榮,而女歌手唯有梅豔芬能夠爭鋒。與後代的一大堆亂七八糟的給他一個麥克風就敢自稱歌星的年代分歧,八十年代能夠稱上歌星的都是真材實料的。不是你整容整得標緻,再找小我假唱便能夠走紅的。顛末大浪淘沙以後,剩下的巨星隻要譚永麟和張囯榮他們,小妖精這個春秋階段,崇拜他們也是很普通的事。
“你們說,當歌星是不是很贏利呀!”卓一俄然問道。
“老公,我返來了,早晨做你最喜好吃的油燜大蝦哦……”關繡媚返來了。
固然電視機的聲響結果不是很好,但是還是聽得出來譚永麟的唱工很好,聲音渾厚有力,很有穿透力。也難怪這麼讓歌迷追捧。不過在後代穿越而來的卓大少看來,現場的舞台搭建很土,燈光很差很渾濁,衣服設想很俗等等等等弊端。不過譚永麟的一首《愛情圈套》還是讓卓一感慨不已。
本來這小狐狸精是過來蹭電視看的,難怪俄然那麼美意跑過來看關繡媚和卓一,也對,她家裡連電視機都冇有,要跑到樓下鄰居那邊才氣看到,但是還指不定人家看的是哪個台呢。再說那種十幾寸的吵嘴電視機非常恍惚不清,在加上信號不好,有很多雪花的,哪比得上關繡媚這邊的。
“我靠,這麼賺的,”卓一當然曉得黎芝的演算法是不對的,發賣唱片的利潤是要扣除本錢的,另有經紀公司的分紅,另有雜七雜八的稅等等,剩下的纔是本身的。不過黎芝說的是香港本地的銷量,如果再加下台灣,東南亞地區的銷量,在加上演唱會甚麼的。媽呀!還不是暴利到爆炸。
關繡媚還冇有開口說話,黎芝就搶先說了。“你倒是敢想,三個月賺三千萬,那不是一個月賺一千萬了,天下上有這類功德纔怪呢?”末端又加了一句:“你要那麼多錢剛甚麼?你又不缺錢!”
第二個出場的是張囯榮,張囯榮的聲音很和順,當又不失男姓的剛烈,看著張囯榮一付帥氣逼人的模樣,真的很難設想這哥們是個同姓戀。一首《沉默是金》一樣讓卓一佩服不己。
“不消說了,我要唱歌,出唱片!”
這一刻,卓一熱血沸騰。
黎芝可就冇有關繡媚那麼好說話了,像隻護仔的小母雞似的,不顧關繡媚在場,抱住卓一的手臂就一口咬下去,“讓你看不起我的偶像,哼哼……”
“老公,這個三個月要賺三千萬我也不是很懂,或許隻要中[***]彩纔有能夠吧!”關繡媚很擔憂地問:“是不是有甚麼事急著用錢呀?我這裡隻要十幾萬……要不我跟我爸爸說下,應當能夠借到五六十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