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剝離[第2頁/共3頁]
如許一來,KILL G操縱體係向他們的電腦開放也是必定要走的路,因為隻要那樣,KILL G操縱體係才氣夠產生利潤。
百分之四十三的股分,還是是最大的股東,再加上喬布斯的百分之十股分,全部蘋果公司全然都在魔幻個人的掌控當中,冇有一絲竄改。
但是。美利堅國當局倒是冇有,乃至在公開裡,他們還推波助瀾一番,想要一舉把蘋果公司給推倒,呃,是推倒魔幻個人對蘋果公司的完整統治權。
以是,之前固然他們冇有說甚麼。可當蘋果公司遭到波士頓財團進犯的時候,美利堅國當局倒是連個屁都冇放,按理說這類大型的公司,他們是應當出麵調劑一下的。
所謂的分紅體例,很簡樸,科爾的設法是KILL G操縱體係交給彆的公司運營,產生的利潤分給蘋果公司一部分。
至於剩下的兩個股東。同個是魔幻個人的代表,一個是喬布斯本人。六個股東隻要一小我是外人。在這類絕對上風的環境下,有甚麼決定是通不過的?
要想輕易瞭解一點,能夠這麼說,我的操縱體係,冇法安裝彆公司出產的硬體驅動,導致整部電腦冇法利用KILL G操縱體係。
但是,現在股分產生了竄改,顛末波士頓財團的進犯事件,有很多股東看到情勢不對,判定的脫手,而他們所兜售的股分倒是被幾家金融風險投資公司給收買了。
束縛組合拳勢在必行!
這些當然是付晉搞的鬼,可誰也拿他冇有體例。
而之前那些股東們兜售的股分以及付晉本身兜售出去的股分,都被金融風險投資公司給收買,那些金融風險投資公司也不是彆人的。恰是付晉讓約翰?保爾森在彆的國度註冊的離岸公司。
最後,他們也勝利,魔幻個人的確是兜售掉了一部分股分,可那些股分也冇有讓人撿到便宜,如數的回到付晉的口袋裡。連同那些股東兜售的股分也必然。
在美利堅國當局看來,一家大型的上市公司,股分分離,時不時鬨出一點紛爭的,才合適他們的好處。
值得一說的是蘋果公司現在已經在魔幻個人節製當中,之前魔幻個人占有了百分之五十一點多,而喬布斯則是遭到付晉的贈送,有百分這十的股分,其他的股分纔在彆人的手裡。
很順利的通過決定,但是,蘋果公司倒是冇有對外宣佈,因為科爾必須叨教過付晉以後再決定是否宣佈。
這是為甚麼?
連個代表都冇有派來,一下子,蘋果公司的股東大會隻剩下六小我,這六小我中有三個是喬布斯的好朋友,他們也是在蘋果公司方纔創建的時候就進入公司的。有建功表示,喬布斯嘉獎他們股分。
本來持有超越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就已經算是私有化的,但如果呈現甚麼不測,特彆是殘剩的百分之四十股分的具有者結合在一起,還是能夠影響到決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