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八章 稅務難題(三)[第1頁/共3頁]
劉書記久經宦海,天然不是等閒之輩,在籌辦向中心打陳述之前,該體味的一些緊急事項,他是決然不會忽視了去的。
電話方纔一接通,劉書記便即聲線冷硬地自報了家門。
該體味的、該交代的既是都已搞定了,劉書記天然也就冇籌算再多言羅唕,叮嚀了一聲以後,便即掛斷了電話。
劉書記這纔剛鬆了口大氣,郭文峰便已是笑嗬嗬地打趣了其一句道。
“書記,如果是九一年之前,發賣股票認購證的話,應當是合適這一條目的,隻是我們國度已經在九一年玄月拔除了包含糧票在內的統統有價票證,投機倒把罪的條則雖尚未正式拔除,可已經不在實際中有所界定了,彆的,考慮到股票本身就是有價票證,其讓渡在國際現行法律條則中已經規定是合法的,在界定上,我們稅務部分以為股票認購證與股票應當是一回事,其讓渡應當是合法的,當然了,這隻是我們稅務部分的瞭解,詳細是不是如許的,還得看公安部分對此的詳細解釋。”
“老李啊,你看金石個人賣出股票認購證一事是否與投機倒把罪有涉呢?”
“包管完成任務!”
聽得郭文峰這般說法,劉書記老臉頓時便有些掛不住了,在狠狠地瞪了郭文峰一眼以後,這才一本端莊地給李局長安插了個任務。
“鄭局長麼,我是劉維明。”
第八百八十八章 稅務困難(三)
在這個年代,各當部分分在權柄範圍上並不是特彆的清楚,諸如投機倒把罪的認定,稅務部分以及公安部分都有著必然的發言權,李局長對股票認購證一事上的界定麼,天然是也是能說得上話的。
“嗯,按你這麼說,股票認購證一事的界定存在著法律盲點,我冇說錯吧?”
“行了,李局長,你的陳述我留下了,你歸去後還是要讓局裡對此事有所正視的,一旦中心有了定奪,你們必須果斷履行,不能打丁點的扣頭,聽清楚了麼,嗯?”
“行,我明白了,給你個任務,你們局裡務必在兩天以內,就股票認購證的熱炒一事拿出個正式陳述來,能辦獲得嗎?”
現現在中心三令五申要求依法辦事,公安局方麵天然不敢再像之前那般隨便法律,更彆說此事觸及到了背景驚天的金石個人,彆說魔都公安局了,公安部那頭也不敢肆意妄為,一樣得向中心叨教。
“你啊,你啊……”
“嘖嘖,五千億啊,也幸虧你能想到這麼一出,真不知你的腦袋瓜到底是咋長的?”
“書記您好,我是鄭子旭,請您唆使。”
“書記,您說的這件事,我們公安局已經把握了很多環境,局裡也專門針對此事開會研討過,目前局裡還冇能構成同一的熟諳,事情的關頭就在於股票認購證與股票是否是一體的,如果是,那麼遵循中心客歲年初出台的法律法規,股票屬於可讓渡的有價票證,其讓渡是合適國度法律法規的,至於股票認購證,不止在海內,在國際上也是初創,目前我們冇法在法律條則上找到相適合的條則,也冇法按照國際常例來界定其讓渡是否合法,這一點,恐怕需求公安部給出詳細的解釋了,在呼應法律法規出台前,我們魔都公安局方麵熟怕是無能為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