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1頁/共4頁]
賈君沉吟了好一會兒。明顯是想了又想。她冒死攥著孫誠送她的那條裙子的裙襬,掙紮了好長時候後纔對耐煩地等著她接話的孫誠道:“……伯父,你找專家來鑒定這古玩吧。專家們那邊……你就說這是你的古玩好了。”
孫誠懇裡嘲笑,這賈君公然冇看破本身的套話。本身說甚麼就信甚麼,順著杆子往上爬,恨不得讓本身頓時就信賴她是“古玩保藏家聞敬的女兒”。
賈君如果不要求簽訂合約,那事情就更簡樸了。扮演“好伯父”的孫誠直接就成了文物的保藏者兼買家。這文物代價多少、賣了多少錢、以何種渠道流入市場、賣給誰全數都是他說了算。賈君如果戒心強,必然要等著她的室友出獄後和她一起重新旁觀到尾,孫誠完整能夠假造出一個究竟上不存在的人買下賈君和她獄友手上的文物,然後當著兩人的麵把文物低價賣給本身假造出的角色。在用低價把賈君和她獄友打發掉以後,本身再重新發賣一次文物。
不過孫誠最感慨的還是本身果然成熟了。
賈君本身的身份和經曆都是編出來的,又如何敢隨便接話透露本身實在並不熟諳這些聞敬的“父母家人”和聞敬的“親朋老友”?她支支吾吾地答不出來,隻說本身太久冇有見到過這些人,實在不清楚本身的景況。以後賈君很快找了個藉口分開了孫誠的古玩店。走之前賈君回絕了去孫誠家住的發起,說是還蠻喜好現在住的處所,不想讓伯父操多餘的心。不過賈君與孫誠定下了下次見麵的時候。
本來,為了製止代售者取原主而代之的這類事情,代售者會和古玩的原主簽下條約,並停止條約公證。但是這條約賈君是冇法簽的!她手上的古玩是失竊文物,換句話說就是贓物。她如果和孫誠簽訂了甚麼合約條約,就即是孫誠的手上有了能夠控告賈君讓他銷/贓的證據!
是啊。伯父如何會騙你呢?可惜我不是你的伯父。
這期間孫誠又找了彆的一個私家偵察去跟蹤了賈君幾天。
本身不再像年青的時候那樣瞻前不顧後。現在的本身曉得不管任何時候總要給本身留條後路。像賈君如許落魄眼界又淺另有案底的女人,天生就該拿來做隨便宰割的肥羊外加背黑鍋的替罪羊。等賈君憋不住了求到本身的身上,想通過本身來停止銷/贓乃至是把藏匿文物的地點奉告本身,本身的機遇就到了。
“伯父都說了你是我伯父啊!”
吵嘴清楚的眼眸裡明滅著但願的微光以及難以粉飾的渴念。賈君咬咬嘴唇,用潮濕地眸子自下往上地望著孫誠:“我信賴、伯父不會騙我……”
孫誠和古玩打交道多年,人前就是高雅儒商的模樣。知性的言談與沉穩純熟的氣質很好的袒護住了他骨子裡的銅臭。不要說是賈君如許的小女人,就是常常和孫誠來往的古玩愛好者也冇幾個曉得他那溫雅儒商麵具下的勢利販子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