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2頁/共3頁]
“我把你那天給我唱歌的視頻發到網上了。”黎錦淺笑,“恭喜你,你紅了。”
“你不曉得的時候。”黎錦道。
署名合影送走某女以後,駱飛問:“產生了甚麼?”
“哪個歌手冇唱過口水歌。”黎錦滿不在乎地聳聳肩。
因而,黎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駱飛的演唱視頻發到網上。
收集期間,藉助網友的力量炒作是每個經紀人的必修課。何況駱飛氣力超群,比起某些所謂歌手要實至名歸很多。以是他經心挑選了駱飛當晚演唱的最後一首歌,《燕尾蝶》,公佈在網上,一個周後,兩人去超市的時候,被某女攔下。
“哈?”駱飛難以置信地笑起來,“你……你甚麼時候拍的?”
黎錦低頭,持續在本子上寫寫畫畫。台上的人彷彿天生屬於舞台,自他在酒吧登台以來就收成多量粉絲,乃至另有慕名而來專為一睹風采的……
“我說過了,仰仗的是我。”黎錦不動聲色回擊,“在酒吧唱口水歌又如何?在酒吧你會碰到各式百般的人,他們的要求千奇百怪,口味各不不異,你有體例搞定他們,來日天然有體例搞定那些愛你的恨你的歌迷。何況,你的消耗群體是誰?不是那些研討一個末節有幾個音符的音樂係傳授,你的消耗群體,恰好是這些不懂音樂卻有著大把大把的錢能夠用來買唱片的淺顯人,身處他們中間,你就更輕易曉得他們要的是甚麼。來日一旦成名,他們將是你的第一批支撐者。至於那份培訓打算,當一小我與你資本不異、唱工不異、長相不相高低的時候,是否會英文,是否能獨立創作,乃至舉手投足是否能做出市場要的那一份氣質,就成為了製勝的關頭。”
“駱飛!駱飛!駱飛!”
同時,唱片約也紛至而來。現在唱片市場固然不景氣,但唱片公司卻如雨後春筍。可惜,黎錦冇籌算賤賣駱飛,何況,他跟駱飛身上都揹著違約金冇還。那一紙違約書和百萬钜款彷彿懸在他們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等閒小公司消受不起。
“叨教,你是駱飛嗎?”此女問。
因而他一邊聯絡有氣力的唱片公司,一邊承諾某家酒吧的邀約,讓駱飛作為駐場歌手,先在酒吧駐唱三個月。
用黎錦的話來講,這些東西是成為合格藝人的必修課。
“感謝大師……”
一曲結束,黎錦單手支頭,悄悄地看著台上的男孩。閃動的燈光裡,一道追光逡巡全場,終究定格在圓形舞台上阿誰淺笑的少年,他從台下人手裡接過吉他,暴露個標記性淺笑,手指輕撥琴絃。
“對。”駱飛完整不曉得產生甚麼。
小眼睛發笑:“你彷彿對他能成為職業歌手這件事特彆有信心。”
是的,作為酒吧歌手,駱飛已經出道一個多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