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重生之田美係統 - 第12章 .26

第12章 .26[第1頁/共4頁]

林子然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最後還是一把將手給抽了返來,她判定是忍不了!同時瞄了溫辰一眼,真的不管一管嗎?!!

小叔叔你這又是要乾啥啊!!!

溫辰在內心偷偷地鬆了口氣,說:“那倒不是,這不急的,還是等下再說吧。”等下把小叔叔打扮的帥帥靚靚的再來拍照。

木著張臉小眼神卻亮晶晶的溫世琰抓著林子然的小手又在臉上蹭了蹭後,舉在眼睛麵前看了又看,看了一會兒後又放在鼻子前嗅嗅,嗯!公然是香香的!!!呃……真的是好想舔好想吃啊!!!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條約商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構造享有的職務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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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被清算的很慘滴!

林子然一臉懵逼的看著溫世琰,臥槽!你隻是在乾啥啊!你乾啥不好偏要舔我手手!你造不造這很臟的!我冇洗手的啊!!!

溫辰一臉黑線,小叔叔是我能教誨的嗎?!!另有……我教誨他,也得他聽得懂呀!我家小叔叔他就是個自閉小孩呀!很不幸很不幸的喲,以是……要不……給小叔叔持續舔?或者持續親?

第十九條著作權屬於百姓的,百姓滅亡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力在本法規定的庇護期內,遵循擔當法的規定轉移。

林子然躺著冇動,一邊持續將溫世琰湊過來的小麵龐推開,一邊跟溫辰說話:“辰哥有帶拍照機來嗎?”有的話就給爺爺照幾張!

溫世琰啪的一巴掌將溫辰腦袋拍開,讓你以下犯上!讓你不尊老愛幼!

“本來是如許呀!”林子然很天真的信了。家裡白叟馳念外出的小孩子嘛,很普通的!“那辰哥,你是籌辦現在給小叔叔照嗎?”

溫世琰不依不饒的接著往上湊,憋著一股誓不罷休的勁。

溫世琰嗅了半響後,移到嘴巴,張嘴,小舌頭伸了伸,舔了舔。真的是好好吃呀!!!

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其他構造的,法人或者其他構造變動、停止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力在本法規定的庇護期內,由接受其權力任務的法人或者其他構造享有;冇有接受其權力任務的法人或者其他構造的,由國度享有。

呃……彷彿有甚麼不對哈!!!

林子然有些絕望,不過很快又調劑過來,她笑了一下,說:“感謝辰哥了,我就是想著和爺爺他們一起拍照。”今後長大了翻一翻,那滿滿都是回想啊!“不過下次也行,等衿衿和安安返來後就更好了。”

第十七條受拜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拜托人和受托人通過條約商定。條約未作明白商定或者冇有訂立條約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