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導火之索(一)[第1頁/共3頁]
清鹹豐三年、法國上帝教神甫馬賴潛入廣西西林縣,披著宗教外套,停止侵犯活動。他接收地痞地痞入教,勾搭本地官府和土豪,逼迫群眾,強姦婦女,無惡不作。並放縱包庇教徒馬子農、林八等無端在鄉間起釁,停止搶擄****,肇事多起。他們作歹多端,而又清閒法外長達3年之久,激起本地群眾極大氣憤,上控省大吏。六年一月二十四日(2月29日),新任西林知縣張鳴鳳按照村民控呈,調查據實後,將馬賴及犯警教徒共26人拘繫歸案,依法判處馬賴及犯警教徒2人極刑,其他彆離論罪懲罰。
成為中英牴觸導火線的亞羅號是由香港籍華人蘇亞成統統,於1854年在中海本地製造的中西異化式帆船 ,一日船隻被海盜劫去珠江,以後拾獲的民團交給廣州一家船公司。厥後賣給香港住民方亞明。1855年向英屬香港當局登記,獲得一年的執照並雇用愛爾蘭籍船長,船上海員都是中國人。
世人又唏噓不已。
本來郭嵩燾不會說如許硬邦邦的話的,一個候補道台,他的依仗在那裡?
“總督大人,”說到本身來的差事,郭嵩燾也正了神采,拱手朝著葉名琛微微點頭以示尊敬,“臨行前在圓明園裡頭覲見,皇上的意義是讓卑職來廣州熟諳些洋務,並跟著總督大人和英吉利法蘭西兩邦談判,畢竟鹹豐六年一些事兒,老是不太安妥,”郭嵩燾說了不鐺鐺三個字,瞧見葉名琛的眉頭猛地抖了一下,趕緊加上一句話,“這是皇上的原話。”
固然郭嵩燾說的含含混糊,可葉名琛心下雪亮,說的就是客歲產生的“亞羅號事件”和“馬神甫事件”。
1856年10月8日早上八點,廣東海軍接獲被劫販子告發,吊掛英國國旗的亞羅號停靠在廣州黃埔。巡河海軍千總梁國定登船搜刮,當時船長正在另一條船上用早餐未做停航之籌辦。發明執照已過期12天,截留了十二名涉嫌私運的中國海員。但過後船長宣稱目睹英國國旗被撕毀的全數過程,清朝官方予以否定。對比英國的帆海法律,任何一艘英國船駛入港口都必須卸下國旗。若當時升起國旗則表示海員籌辦擅自叛逃(搜尋當時船長不在船上),此說法的實在性已經起疑。
包令因而勒令香港駐華英軍駛入珠江口,進逼廣州城前勒迫同意英人自在入城,至27日未見答覆便每隔五六分鐘炮轟一次總督衙門,葉不動聲色地在城內宣佈:“殺一英人,賞銀三十元”。很快地英軍攻入城內,但未抓獲廣州總督,不久退出,葉佯稱大勝。12月15日,廣州一帶中國住民見英軍退去,放火燃燒“洋人”居室,使廣東十三行化為烏有。
西林教案產生在承平天國期間,而承平天國也恰是從廣西開端叛逆的。承平天國崇拜“拜上帝教”,該教源自基督教。清朝官方對基督教非常警戒,嚴格防備。馬賴進入廣西本地聚眾佈道,被處所官員誤覺得構造造反,是以遭到拘繫,導致慘案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