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陳歌殺人(續)[第1頁/共3頁]
一夥人排著隊往出走,敘哥發展著往出走的時候,槍口就冇分開過陳歌。
三個擄掠犯中刀的位置分歧,傷口寸許,不算深,位置卻都致命,耳根,喉,腮。
敘哥沉吟一下,“好。那就一塊去取車。”
定見達成分歧。
陳歌說這話的時候緊緊盯著敘哥,手裡的飛刀緊緊握在手裡,大有一言分歧就要出刀的架式。
陳歌看著劈麵三人各自的神采。
“老邁。”敘哥身後,一個小弟開口道。
陳歌說:“行。”
“行了,閉嘴吧,你的意義是,兄弟們的命就這麼賣出去了?”
光子打頭,五小我穿過一個十字路口,來到一個角落,公然停著一輛商務車。
敘哥內心悄悄稱奇,這個小弟平時跟著本身,是話起碼的一個,冇想到關頭時候提及話一套一套,拽文拽的像模像樣,心也夠黑,正應了那句老話,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陳歌帶著候小楠上了車,“轉頭對敘哥說:“我奉告你,我此人,還就吃軟不吃硬。”
敘哥舉動手裡的槍,轉頭看了看僅剩的兩個小弟,心下苦澀,曉得今兒這票算是栽了,關頭是如何都冇想到,料想的小綿羊會莫名其妙就變成了一頭磨尖牙齒擇人而噬的狼。
陳歌嘲笑道:“嗬,領頭的,你是不是覺得我傻呢?萬一他如果出去喊人如何辦,這兒就我們兩人,他再帶出去幾個,我們明天非死這兒不成。”
小弟聲音低低隧道:“老邁,實在我感覺,你看,我們出來,過的就是刀尖舔血的日子,早就想到有死的那天,小費他們應當也是這麼想的,我們做這行的,不求死很多都雅,隻要活的都雅,死了今後能有個棺材住彆風吹日曬雨打,那就夠了。剛纔他說的,實在也不是冇有事理,萬一我們仨如果都撂在這兒了,存亡是小事,您想想誰給小費他們找個地兒安眠?”
敘哥對身後說了一句,“光子,去開車。”
敘哥看著陳歌,“說來聽聽。”
“我奉告你不要玩兒甚麼花腔。”
敘哥呼吸粗重,強壓肝火,聲音陡峭了很多,“上車吧。”
陳歌不屑道:“隨時等著你來。”
“不可。”敘哥一口回絕,“我們六小我,當初出來乾這事,講好的就是有錢一起分,出事大師扛。我們跑江湖的,固然命不值錢,但是最重一個義字,你給我一百三十萬,錢的確很多,但要我棄仇不報不成能,我如果聽你的,那就是寒了這幫兄弟的心。”
不拿槍的對拿槍的說彆驚駭,聽著荒誕,但是氣勢和底氣這類玩意兒,還真說不明白。
敘哥看向陳歌,“如何著,想懺悔?”
敘哥用槍指著陳歌,“上。”
另一個小弟這時候也開口了,“敘哥,我感覺,他說的有事理。”
敘哥和陳歌嘴角同時有一絲外人看不出的笑意,敘哥轉頭,“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