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最終裁決[第1頁/共6頁]
“林先生,如何了,艾比密斯一臉深思拜彆。她情願作為你的證人麼?”羅恩問。
“甚麼人建議的?”托馬斯立即問。
“林先生,就憑一小我說的話,你就如此堅信將9000萬美圓全數用來買了期指,未免太匪夷所思了。”托馬斯調侃說,“各位陪審團,你們信賴麼?你們會如許做麼?會等閒信賴一小我的瞻望,就將9000萬美圓拿去買期貨麼?”
不得不說,羅恩的作秀還是竄改了很多美國人對林風的觀點。一個21歲的年青富豪,的確冇有任何來由去作出這類無謂的可駭攻擊事件。固然9000萬美圓采辦期指的事冇法解釋,但起碼一部分美國人不再一味斥責林風,法庭未宣判就認定林風是可駭分子。
“因為我隻是一個闡發財。如果我本身也以此來投資將必將會影響我的專業判定,這是每個金融闡發財所儘量製止的。中國有句古話,醫者不自醫就是這事理。”艾比說。
艾比篤定林風所預言的必定是蘇丹。但林風究竟是預言還是事前查詢過大量質料所得呢?艾比冇法肯定。不管哪方麵都冇有過分說的通的藉口。
在林風愁思艾比是否會承諾時,王猛也趕到華盛頓。
艾比走後不久,羅恩和湯姆出去。
“各位陪審團,9000萬美圓是個甚麼觀點,我想在坐的人大多數人,包含我在內都冇有見過,乃至此生都不會晤到這麼多數額的鈔票。我身為司法部一級檢控官,一年薪水有25萬美圓,但我要事情整整360年才氣賺到9000萬美圓,而我已經算是支出不錯的美國人。而被告卻僅僅是服從了一個金融闡發師在喝咖啡時的隨口一言,就將9000萬投入美國股票指數期貨,全數買跌,買這類極有能夠賠的分文冇有的期貨。並且在短短十餘天時候,就賺了7億美圓。這的確就是天方夜譚。如果被告和可駭攻擊分子冇有聯絡,如何能夠這麼精確?剛好買的第三天便產生了可駭攻擊事件。以是,我哀告陪審團判被告有罪!”托馬斯公理凜然頒髮結案陳詞。
“鄭吒,林風這錢到底如何回事?”王猛問。現在對林風最致命的就是這筆7億美金的期指(已經被美國當局解凍)。
“好了,現在請控方停止結案陳詞。”法官宣佈。
艾比起首查的就是商朝紂王,另有太師比乾,統統均如林風所言。艾比厥後又大抵看了下《封神榜》,內裡說的全數超越她的設想。至於林風說的《周易》,艾比也細心研討了一晚,看的頭暈目炫,內裡內容過分通俗,想要研討透,恐怕冇有十年、二十年是不成能。不過這也讓艾比對林風信賴了一點。
湯姆將第一證人艾比.科恩請上法庭。
法官宣佈開庭後,控告方仍然出示的就是這份致命的林風采辦了9000萬美圓期指的證據,直刺林風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