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分攤罪名[第1頁/共6頁]
雲菀沁一動,循名譽疇昔,鬱文平官袍打扮,在隨扈的伴隨下跨步出去,環顧一週,目光凝在許慕甄身上:“可,本官倒想問問,那洪女是許慕甄的爹媽還是祖父母?無親無端,亦無血緣,便是報仇,也輪不到許慕甄!”說罷,頭頸一轉,望向幾名衙役後輕裝淡色的女子,唇角閃現出多少冷意:“以是,王妃提出的案例,底子分歧用許慕甄殺人一案上。刑責,毫不能罷!”
雲菀沁倒是小小鬆了口氣,孃舅反應和演技還挺不錯,用心當眾怒斥兒子,愈發讓人感覺許慕甄和紅胭乾係已定,早是公開裡的伉儷,不過隻差手續,雖說名聲不好聽,但能保住命就行了。
冇不一會兒,衙役領著人進了公堂。
鬱文平局腕一鬆,茶杯哐啷一聲,不輕不重摔在小幾上,濺出幾滴茶汁。
許慕甄隻覺喉嚨一滯,竟然半個字再吐不出,曉得她是不想叫本身發言,灼灼瞪住她,被衙役強行扶了歸去。
------題外話------
李侍郎神采發緊。
李侍郎頓了一頓,聲音持續蕩在半空:“……主謀洪氏,因是臨時認罪,還須詳細供詞,先押送女囚室錄供詞,念其也是被害者,被死者傷害過,特監於囚室一月,再行斬首處決!”
jz1007的5張月票
鬱文平朝秦王抱手,行了上下級的禮:“傳聞秦王剋日對斷獄訴訟的事很有興趣,又得知明天來親審萬春花船上的殺人案,本官恰好今早來刑部有些公事,便趁便來看看。”
說是五年,可放逐的罪名,向來都是有去無回,除非運氣好,碰到大赦或者天子呼喚,就算服完了苦役,永久隻能待在不毛之地。
“鬱相如何也親身下了衙門?”李侍郎忙叫人端椅子,很有些一頭汗,得,一件淺顯殺人案,看來是越來越龐大了,成了兩邊力量的角力。
“方纔秦王妃提到的案例不假,唐元明三朝,確切有孝子賢孫為長輩報仇而弛刑緩刑,”正這時,嚴肅公堂彆傳來持重沉著的聲音,伴跟著衙役們的讓步聲和低聲敬稱“鬱相”。
“大言不慚!”李侍郎驚堂木一擊,“罪惡至不至死,不是由你一個犯人來判定,而是由官府來訊斷,荒唐!”
待鬱文平坐定,李侍郎望了一眼秦王,這才道:“鬱相方纔說的,恰是下官考慮到的,王妃提出的案例,恐怕很難合用許慕甄身上。”
衙役快步跑出去,稟:“啟稟侍郎,一名洪氏女子在衙署外,說與本日案件有關,求見彼蒼。”
書迷s123456的月票
李侍郎臉一緊,卻明顯有些遊移了,看一眼案台上的簽押狀和訊斷書,竟遲遲冇動。
便是因為上麵死了個朱紫,就當看不見製定好的律法,叫上麵的人都跟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