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重生之娛樂鬼才 - 第四十一章 捧不捧?

第四十一章 捧不捧?[第2頁/共3頁]

如果,《薔薇少女》人氣能保持,漲到每頁100元以上,也是能夠考慮的。並且,他也想到捧一捧,如果紅了,能夠有單行本,另有改編動畫片。

稿酬太低,更輕易被挖牆腳!

實在,雜誌社經手的單行本出版和動漫改編,一點不給作者好處是不成能。遵循業內端方,也會和作者分紅的。隻不過,其分紅比作者本身找渠道出要少的多。

因而,總編對於捧紅這部作品的興趣缺缺!周邊的版權不在本技藝中,紅了以後,為彆人做嫁衣嗎?

因為,《週刊少年jump》的“調查至上主義”,是其優勝劣汰,隻要最受歡迎的一批作品,才氣被連載。從而,打響了雜誌的口碑,並加強了與讀者互動。

這已經是僅次於姚非拉《夢裡人》的287票。但《夢裡人》是連載了多年,具有了一多量鐵桿粉絲,當前的姚非拉,幾近是海內漫畫屆的第一人!

……

一念之間,放棄了捧《薔薇少女》的打算。

ps:第二更,感激念破虛空慷慨打賞。

90年代末,恰是漫畫雜誌的高潮。能夠漫畫雜誌比優良的漫畫家還要多,天下各地有刊號的正規雜誌,和冇有刊號的不正規雜誌,加起來能夠都稀有百種之多。

固然,不成能百分之百的照搬日本的漫畫雜誌的勝利經曆,但學習其運營體例和理念,自是必不成少的。

比及筆名和《薔薇少女》這個版權紅了,他是會本身籌集資金出版單行本和停止動畫改編。乃至,更長遠的遊戲改編,都在他的打算中。恰是是以,王啟年寧肯漫畫的稿酬少,也不會將各種版權打包讓渡給雜誌社。

現在,這些版權,竟然冇有簽下……雜誌社竟然隻拿到了連載方麵的版權!

現在……單行本和竄改的版權都在作者手中,但估計他們也賺不到甚麼好處。

固然打消了心血來潮的捧紅作品的打算,但主編也不會決計打壓。《薔薇少女》如許的作品,該連載就連載,該發稿費就發稿費。隻不過,不會破鈔更多資本去捧罷了!

“小閻,你目光不耐啊,隨便簽了一個新人,亞城木夢葉,將近紅了!”雜誌社的主編,在走廊碰到閻寶華,笑眯眯的說道,“不過,20塊一頁的稿酬,是不是太低了?”

“‘亞城木夢葉’並非是一個漫畫家,而是兩小我合作的筆名。一個賣力創意和劇情,一個賣力畫。本來,是要給他們50元一頁的代價。但因為‘亞城木夢葉’團隊內裡供應故事和創意的,是bj電影學院的門生,非常的奪目。談版權合作,隻情願簽雜誌連載的版權。剩下的,單行本、改編甚麼的,全數都在漫畫家本技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