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劍仙斬閻王(上)[第1頁/共4頁]
朱晨桓聳了聳肩,用公孫朝儀上一次臨彆時送給本身的鵪鶉手帕擦了擦嘴,又遞給公孫朝儀擦,最後謹慎的收了起來。
公孫朝儀很隨便的說道:“吃肉,跟丟了。”
朱晨桓衝那采花悍賊努了努嘴,一臉無法的看著公孫朝儀,道:“女俠,你真的覺得他是來遛彎的?真不曉得被人家耍了這麼久,你還能安然無恙的吃著肉……哦,或許就是因為你常常因為吃肉而健忘統統,才氣一次又一次逃脫他的魔爪吧……”
朱晨桓點了點頭,呲牙笑道:“本公子當時就跟你說過了,可你不信啊。”
這個采花悍賊春秋約莫三十四五歲,身穿樸實灰布衣衫,長相淺顯,屬於扔到大街上絕對冇有存在感的人,而就是如許一小我,卻被女俠追了一個月,即便是撤除女俠被美食所吸引導致跟丟的八次機遇,也有兩次是他本身逃脫的,這屬於本領,遵循朱晨桓的話來講,不把本領用到正處所的人,該殺!
“如何個不承平法?”
“哈?你就不能用精銳來描述?”
采花悍賊雙眼眸子不竭扭轉,他左看看,右瞧瞧,偶爾在大街上碰到一個彆態豐腴的婦人,說不得要偷偷摸上一把,然後趁婦人不重視,下一刻就跑到了婦人的前麵,以後又跟冇事人普通逛逛停停,冇有任何一人發明他剛纔所做之事。
朱晨桓與公孫朝儀跟在采花悍賊身後,看著采花悍賊諳練的技藝,也是忍不住滋滋出奇,怪不得公孫朝儀抓不到采花悍賊,估計就算她有機遇與采花悍賊打仗,也絕對傷不了人家一分,就這類在大庭廣之下都敢作案,並且從無失手的傢夥,也就神經大條,腦筋裡裝不下聰明二字的女俠會辯白不出他與淺顯蟊賊的辨彆。
“你感受我石玉國在滄酈城的守軍如何?”朱晨桓冇敢接茬,又換了個話題。
朱晨桓走到小攤前,拿起落地燒,悄悄一聞,一種濃濃的蛋香味異化著穀麥等作物的清爽於一體,清鮮天然,吃完一肚子醬肉後,再吃一口落地燒,當真是人生中最大的享用。
“傳聞有個姓朱的太子閒的蛋疼去找風雲國的費事,成果兩國將士現在是劍拔弩張,彷彿即將要開戰一樣,連個好人都不敢在那邊呆了,還跑了這麼遠。”從公孫朝儀不滿的語氣中,朱晨桓很輕易能判定出女俠正對阿誰不能讓她好好行俠仗義的太子殿下怒意滿滿呢。
畢竟入夜殺人夜,巷子死人時,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與渴了要喝水一樣簡樸。
朱晨桓眉頭皺的更深了,隻是他躲在公孫朝儀的身後,公孫朝儀發明不了。
“不是跟你說了嘛,我是怕――”
“你追的采花悍賊呢?”朱晨桓問道。
“本女俠又冇有跟他們打過,那裡曉得他們弱不弱,倒是揍你很輕鬆,兩年冇揍過你了,讓本女俠給你鬆鬆筋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