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這名字真土[第1頁/共2頁]
“你得取個名字才行。”孟茯苓假裝冇看到男人眼中的疑色,自顧自道:“就叫葫蘆吧。”
她覺得有了買地文書,章繁華就不敢肇事,冇想到他還想刁難她。
“莫非你不懂此一時彼一時的事理?”言下之意,現在漲價了。
一晃眼,幾日疇昔了,葫蘆的體質與凡人有些分歧,身上的傷好得極快。
“這名字挺好的。”薛氏乾笑道,她天然是站在女兒這邊。
但見葫蘆收起桌上的地契後,就把銀子塞到章繁華手裡。
“不然二百五?”他荷包裡除了阿誰玉葫蘆以外,銀子和銀票加起來剛好二百五十兩。
“這個你放心,縣令已經批準了。”章繁華早猜到孟茯苓有此一說,猜想她必定拿不出五十銀子,也不敢找縣令證明。
她當然曉得章繁華活力的啟事,不但是他要賣胎兒的打算落空,還因為她超出他這個裡正拿到買地文書,讓他很冇臉。
“拿十兩銀子給我!”葫蘆不耐煩地反覆一遍。
男人本想通過身上的物件確認本身的身份,孟茯苓卻說甚麼都冇有,他是不信的。
孟茯苓想了想,還是取了十兩銀子給他。
“茯苓,你真是好本領!”章繁華陰著臉,把地契重重地放在桌子上。
章繁華氣極,咬牙切齒道:“一畝地十兩,五畝共五十兩。”
“還是葫蘆好,就這麼說定了。”孟茯苓不管男人有多氣惱,就點頭定下這個諢名。
不過,她臨時不想還給他,等哪天看他紮眼了再物歸原主,主張必然,便道:“你身上甚麼都冇有,連衣服都被人砍得極破。”
一旁的葫蘆眼角抽了抽,暗想這女人太不要臉了,把人家的諷刺當作嘉獎。
因而,或人在失憶的環境下,就多了一個非常土氣的名字。
“不可!”男人皺眉,一口否絕這個刺耳的名字。
現在他下身圍裹著一塊重新布匹上裁下的布,而遍及傷口的上身則被纏了很多用來包紮的布條,顯得很風趣。
“裡正,你記錯了吧?這裡的地不是一畝才二兩銀子嗎?”孟茯苓神采漸冷。
可不是嘛,他的上衣被砍得很破,昨晚換下來後、連同褲子被薛氏拿去洗,籌算乾了再補綴。
“我還冇、啊――”章繁華錯愕,未完的話化成一聲淒厲的慘叫聲。
“據我所知,若要漲地價都要顛末縣令批準。”孟茯苓冷聲道。
孟茯苓微怔,想起早上她翻開了那隻荷包,發明內裡有一個小巧的玉葫蘆,葫蘆上刻著一個‘祁’字,估計是他的名還是姓。
“不勞你操心!”男人有點冒火了。
甚麼?孟茯苓不解,事情還冇談妥,他要銀子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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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正,你過獎了。”孟茯苓厚顏無恥道。
這天,孟茯苓正籌辦進城到酒樓賣菜點子,趁便帶葫蘆去買身衣裳,章繁華就找上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