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穿越市井之妃要當家 - 第77章 山長家事

第77章 山長家事[第1頁/共3頁]

童玉繡內心跟明鏡似的,這是小鬼異世的本領,不過也歡暢,樂得內心甜滋滋,看來日子是起來了,隻比及岸上買房定居了。

“這到也是!”童玉錦明白,“我聽新義說,你要重新給他找書院了?”

“這就對了,實在不可,租出去,也比轉給人家的好。”

“不曉得。”佟大水搖了點頭,本身的事都操不過來心,那有閒情問人家的事。

童玉錦睡在船閣上,聽得最逼真,拉開移門,竟然是已經走了好一會兒的佟管事,莫非產生甚麼事了?

佟大水一楞,刹時明白童玉錦的意義,站起來行了一禮,“受教了,老夫明白了!”

莫非於文庭不想建功立業嗎,當然想,可前提是,得有才氣捋倒這些人,宦海的錯綜龐大,可不是你想如何樣就能如何樣的,一個不謹慎,粉身碎骨都是輕的。

“公子,固然我們捋的是一把小官吏,可你不要藐視這些位子,隻要用力恰當,他們能架空官員!”

佟新義在中間卻說道,“我聽人家說林山長捉媳婦奸被人揍成如許的!”

“捉姦?”童玉錦腦筋裡敏捷轉了下唐、宋關於通姦的罪名,特彆是唐律疏議裡對它的科罪,屬於‘十惡’之十的‘內鬨’,罪名彷彿不重,除了通遠親,或是更親的人才處以極刑――絞刑。但是,在唐之前通姦罪是極其重的,處以宮刑,秦王朝時乃至能夠隨便殺死姦夫,包含唐、宋以後的元、明、清,通姦一向被定為較重的罪刑,但是唐律將重罪變成了輕罪,這能夠跟唐盛期間的汗青文明背景有關,唐的社會民風比較開放,放寬了這些形為束縛!宋朝律法是在唐律的根本之上訂正而成的,當然也秉承了較輕的罪名,大陳朝近似於宋朝,如果認定有罪,男、女或杖、笞、徒、流,杖是杖責百擺佈,笞跟杖差未幾,徒是各徒一年半。流是放一一千裡、二千裡、三千裡都有。但是在汗青上,官、宦、富紳、大賈等通過巧取豪奪,大多時候,布衣無處可申冤。

“帶了兩個下人!”

夏子淳眉頭微凝:“不知為何,我特想辦了姓賀的!”

“好,好……”童氏縮到童秀莊身後,不敢吭聲。

“何人敢到人家家裡揍人?”童玉錦吃了一驚,不敢置信,難不成冇了國法?

“嗯!”

佟掌櫃無法:“錦小娘子莫不是嫌老夫拿得少了?”

“少爺,莫聽這些渾話!”佟大水皺眉,輕喝了一句。

“那有那麼好找,之前老爺在時,還好,現在,掛靠的人也想吞了我們的鋪子!”提及這些,佟大水內心不好受,冇有男仆人的日子如履薄冰。

佟大水顯得有些不安,讓部下人把燈籠抬了抬,童玉錦這才發明,兩個老年婦人一人抱了一個兩三歲的男娃,彷彿是雙胞胎。她暗想了一下,當代的雙胞胎這麼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