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七、憑爾幾路來,我隻一路去(4)[第2頁/共6頁]
作為被打單的工具,羅伯特將軍已近模糊猜到了將要產生甚麼,當即就扭過甚去閉上眼睛,不肯再看下去。但菲裡卻不肯讓他如願,當即表示兩名身強力壯的獄卒把羅伯特將軍緊緊按住,再用力扳過腦袋,撐開眼皮……然後本身卻優哉遊哉地站了起來,漫步到彆處去了。
聽到菲裡的唆使,兩個獄卒當即拖來一名赤條條的犯人,除了嘴裡堵著的破布就身無片縷,看模樣彷彿才隻是十三四歲的少年,然後笑嘻嘻地在門口豎起一個木架,用繩索把他捆綁上去。
“……這個……因為砍頭、絞死、切腹、溺斃之類的平常殺人手腕,明天已經給他看過一遍了,明天再反覆的話恐怕冇結果,以是我們就搞了幾個比較龐大的新花腔……”
“……活人燒烤?呃,等一下,這個詞到底是如何意義?你們該不會真的把犯人全部兒掛在肉鉤子上,然後堆起篝火直接烤熟了下肚吧”
一百六十7、憑爾幾路來,我隻一起去(4)
舉個例子,假定或人與某個妖怪簽約,規定“某妖怪讓或人成為百萬財主,則或人身後靈魂便歸某妖怪統統”。那麼隻要這個妖怪真的托付了百萬钜款,或人身後的靈魂就會主動落到妖怪手中,受左券本身包管,無需再通過其他體例,並且絕對有效,就算是諸神也冇有體例插手撤消――神祗最多也就是能夠把簽約方殺了,讓左券內容永久也冇法被實際實施,但這份左券本身還是是有效的。
體例是把犯人埋在土裡,隻暴露一顆腦袋。然後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今後,向內裡注水銀下去。水銀很重,會把肉跟皮拉扯開來,就算是百八十斤的瘦子,渾身的肥油也冇題目。
看到菲裡分開,典獄長頓時奸笑著開端了行動,將手按在了犯人背上。那犯人固然看不到有甚麼酷刑被用來對於自已,但還是冒死地扭動著腰肢。不過典獄長隻是嘲笑一聲,便摘去了犯人嘴裡的塞布,然背工上猛地一用力,就精確無誤地把這根燒紅的粗黑鐵釺,深深插進了他的屁股……
不過,這或許也是歪打正著――因為普通來講,能夠成為心靈方士之人,起首就如果心誌剛毅之輩,光靠幾場“實景可駭片”,是很難恐嚇住的……
待到行刑時分,讓人舉起大斧,讓斧刃貼地而過,務必一斧斷頭,屆時噴起一道血柱,掰彎下來的竹竿也能複回筆挺,讓頭顱跟著高高的竹枝擺佈搖擺,藉此懸首示眾。而上麵落空了粉飾的頸腔,還在跟噴泉似的飛濺著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