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說清事實[第1頁/共4頁]
送走楊老三和楊興年,楊初月和柳四娘留在家做農活兒。韓啟家的五天前傲岸的走了,明天又來了,本來新到的阿誰貧家女纔到邱家一天,就開端不循分,偷了府上好些東西走,夫人見了氣得不可。
韓啟家的聽了訕訕的,楊初月說的是究竟,前次楊老爹和楊大一家到邱家來哭訴那次還是她訪問的。“這都是場曲解……”
楊初月拿當初立下的字據帶在身上,到了紅綢繡坊後,先交出貨色讓老闆和老闆娘驗貨。老闆和老闆娘拿起一件件禮服仔細心細的挨著看完了,做工不差,冇偷工減料,一件也很多。楊初月拿出字據,讓老闆查對。
柳四娘手腳快,一天能做三四套,楊初月手腳慢,每天也能坐上兩套衣裳,到了十一月初十趕場前一晚,母女兩個終究趕完了那批禮服。統統的布匹和針線剛好夠用,為了早些交貨,除了楊十九和楊寶弟,一家子都去了鎮上。
楊初月再三申明,這是不是錢的題目,事關他們家在桐安村的名聲。若邱家情願把這事當著桐安村村民的麵解釋清楚,她情願甚麼都不要的跟著她去鎮上。並在邱振曄病好今後回到桐安村楊家,絕對不會在邱家礙他們崇高潔淨的眼。“我曉得這事很難堪,但我不想一輩子都被人說成是小偷而抬不開端來。”
老闆曉得這個小女人不好亂來,不敢像前次那樣寫假字據。先還了五百文錢,又稱了五兩銀子給楊初月。楊初月把統統得來的錢都交到柳四娘手上,說:“娘,前次我回家的時候夫人把阿誰月的人為給我了,我當時冇給你。然後用來交押金了,你彆怪我。”
幸虧楊初月剛纔把五百文錢收回來了,用手指蘸墨水寫了一個“伍”字和一個“貳”字,說道: “如果我冇記錯的話,‘伍’和‘貳’應當是如許寫的。老闆,我家大哥認字,我跟著他學了一些,你可不要哄人啊。做買賣的人都曉得一個事理,誠信最首要,得童叟無欺才氣長悠長久的做好買賣,你不會在平常做買賣的時候也如許吧。”
實在這事並非是楊家拿喬,隻是邱家已經讓他們寒心了,加上比來兩月來的閒言碎語已經讓他們無可何如了。楊初月已經下定決計不去邱家了,靠本身也一樣能過上好日子。
柳四娘幫襯著說:“是啊,韓管家,自從出了前次那事,我們成了全部桐安村的笑話,到現在都還抬不開端來。”
邱振曄在病入耳到要把楊初月請回邱家時,頓時從床上坐了起來,吼怒著說道:“就算我死,也不會讓阿誰又醜又窮的貧家女進門來!”
楊初月曉得韓啟家的在為邱振曄攬罪,笑說道:“錦貞姑姑,您的不謹慎粗心讓我們家成了全部桐安村笑話,不但全村的人都上門來講三道四,連我爺爺和奶奶驚駭被我家連累被邱家見怪,都上門來不顧母子父子親情,要和我爹斷絕父子母子乾係。若今後再有如許的不謹慎,我們一家子接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