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裹足[第4頁/共4頁]
甄知春道:“娘,是不是要給我和mm裹天足?”
甄知春忍不住笑:“那我就挑這個。”手指伸的長長的,指著一根尾部打著簡易絡子的紅頭繩,攤子的另一端,婆子一臉絕望:“這紅頭繩可不值錢。”
甄知夏擦去滿頭的盜汗,心道,公然是隔了千年的審美差彆,如果生在大族就要裹腳,還不如當個鄉間的大腳丫頭。
甄知夏眯著眼睛笑,明曉得那婆子隻是為了做買賣隨口扯談,她也跟著說道:“那是,婆婆纔是好目光,這好花得好人才氣配。”
昨日從李氏手裡買下的一件繡活,剛擺出來就賣了一百五十文,轉手整整讓他進賬一百零五文,是以他本日瞥見李氏格外歡暢:“甄娘子技術又精進了,如果甚麼時候能做出一副大的繡活過來,代價好籌議。”
李氏奧秘一笑:“你們一天到晚跑來跑去的,把腳都養大了,我一向想找機遇替你們纏足,家裡頭又尋不到合適的布,此次恰好一併買了。”
李氏愣怔一下後笑了:“不是那種裹法,你又不是大戶人家的蜜斯有人服侍,裹成那樣多不便利。”她似被提示了普通,俄然可惜的歎了一聲:“如果你們能出世在秦家,倒是能裹上那種漂標緻亮的小腳。”
要在鎮上端莊住上二十天,要買的就多了。鎮上東西樣樣貴,總不能每天去外頭吃,那麼油鹽醬醋,灶上炊具就少不了,三個婦道人家住一個伶仃院子,還得重新買一把好鎖。夏季的換洗衣裳固然已有,但既然住在趙家小院子,穿的太陳舊會給趙家添閒話,娘仨總要重新購置一身略微過得去的衣裳。再有早晨備用的蠟燭,林林總總,稍稍一想就已經許了一堆東西。
就算刀把上儘是汙漬和銅鏽,好歹那把手和刀殼都是純粹黃銅,做工也算邃密,三十五蚊委實未幾了。
“這個多少錢?”
到底是纏足的驚駭過分激烈,在親眼看李氏隻是在甄知春腳上緊緊纏了幾層紗布,甄知夏才放心的脫了鞋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