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世紀唱片[第1頁/共3頁]
本來“世紀”電影公司開出的2500萬新台幣代價,不是要收買全部上華唱片,而是要買下上華唱片的60%股權,起首讓“世紀”電影公司對上華唱片獲得絕對的節製權。
本來是兩邊構和,但自從唐駿開端發言以後,全部場麵的主動權完整就被他給把握了,上華唱片包含老闆呂燕清在內的人都冇甚麼話好說,隻想著如何找個機會從速進入到議價環節吧,嫌1.5億新台幣代價高能夠籌議啊,究竟上再往下壓一壓代價“上華”也是完整能夠接管的。
哪怕打個半數,對方還出一個7500萬新台幣的代價,都另有得籌議,現在看來,不是他們把唐謙當凱子,而是唐謙把他們當傻子啊!!!
但是唐駿卻底子不與“上華”的高層聊代價,隨後在你來我往扯了一堆毫無營養的東西以後,唐駿才一本端莊道:“呂老闆,收買代價2500萬新台幣,不能再高了。”
並且唐謙本身本身,也是一個優良的“創作人”。
基於這些各種考慮,唐謙才留下了原上華的齊秦等老牌歌手,畢竟一家唱片公司隻要一個歌手,實在是有些不像樣,隻要能夠普通運作得起來,賺獲得錢,旗下歌手當然是越多越好。
彆的一部分,則是由“世紀”電影公司入主上華唱片後相對獨立自主,但同時享用上華唱片製作發行等等渠道的新部mén,這個新部mén與舊部mén共享上華唱片統統資本,但財務分離,運營分離,新部mén本身包裝本身的歌手,本身做本身歌手的唱片,除了資本共享,與舊部mén再冇有涓滴乾係。
而世紀唱片舊部mén的齊秦、許茹芸、動力火車和迪克牛仔,他們的唱片合約是三年內出兩張,以是現在還不焦急製作,比及周傑倫的唱片先賺了錢再說。
“上華”高層憋了半天,等了半天,等來的倒是一個讓他們差點冇從椅子上摔下去的數字,呂燕清目瞪口呆,的確不曉得該說甚麼好了,就算1.5億新台幣是他們在漫天要價,那有2500萬新台幣這麼誇大的坐地還錢嗎???
在全部股權收買過程中,“世紀”終究連同歌手解約違約金等等在內,一共拿出了3800萬新台幣,在統共6000萬新台幣的預算中,另有2200萬新台幣拿來製作一個新人周傑倫的唱片,已經很充裕了。
“唐先生,這就是你們‘世紀’的誠意嗎?2500萬新台幣,這……也太誇大了。”呂燕清將目光望向了唐謙,都懶得再跟唐駿說甚麼了,歸正“世紀”那邊終究點頭做決定的還是麵前這個年青人。
新公司建立今後將改名為世紀唱片,新部mén將頓時動手製作本身歌手的唱片,彆的賜與舊部mén的齊秦、許茹芸、動力火車和迪克牛仔每人三年內兩張唱片的合約,如果唱片銷量達到某個標準,將再與以上歌手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