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3章 戰爭序曲(十七)手雷三段擊[第1頁/共5頁]
這個環境比較奇異,當德拉諾和塔瓦納等前一代法國統帥都更鐘情於手槍馬隊,並且槍馬隊究竟上在17世紀初已經被絕大多數國度所淘汰了以後,沃爾豪森卻近乎狂熱地倡導答覆法度戰術。
換句話說,如許做的馬隊純屬揚短避長。
如果從全部天下來看,跟著本世紀40年代德意誌黑衫騎士的崛起,騎槍(冷兵器)與手槍(火器)之爭就貫穿了全部世紀下半葉的歐洲。
此時歐洲火槍馬隊的代表是黑衫騎士,黑衫騎士的作戰單位凡是是300-400人的中隊,排成緊密隊形,保持20-30的橫列。前排的馬隊開仗後,向兩側分開,退到陣列火線重新裝填彈藥。
用一個在後代已經不太好聽的戰術來描述,那就是大明的火槍馬隊能夠玩人海戰術,而蒙前人的彎刀馬隊卻必定玩不起。啟事在於大明如果情願,其火槍馬隊的增量能夠收縮到驚人的境地,而蒙古的彎刀馬隊存量根基牢固而增量太小,那麼一旦喪失過量,特彆是存量喪失大過了增量,就會導致兵力崩盤。
他以為,馬隊應當手執重騎槍以小單位排成不超越兩排的橫隊建議衝鋒,並以為在隊形之間應當留出20~30步(約30~50米)的間隙以製止前排倒下的阻絆前麵,也便利在第一陣衝鋒不勝利時前排職員向後撤離。如許就幾近完整顛覆了麋集縱隊的原則,他以為這類縱隊因為自相牽絆踩踏形成的傷亡乃至要比仇敵形成的更大。
德國的黑衫騎士用的兵器是手槍,射程有限,能力也有限,但因為是手槍,故在裝彈量因為技術啟事冇法進步的環境下,他們能夠采納一人配N把手槍的體例進步備彈量,相對進步火力密度。
布日哈圖非常判定的命令:前軍靠河回撤,中軍打“右勾拳”,斜斜地往東邊繞襲。他們被要求一邊以弓矢亂射爭奪打亂京華騎丁的節拍,一邊繞到京華騎丁的背後去,做出一副要包抄對方的態勢。
門多薩也是一名久經疆場的將軍,是聖地亞哥騎士團的騎士,他曾在阿爾瓦公爵麾下與尼德蘭人作戰。他對峙以為騎槍是比火槍更有效的馬隊兵器,他說一個120人的槍馬隊連,如果能夠分紅數個小隊從多方向同時向仇敵策動衝鋒,那麼他們能夠擊敗一支為數500人的設備火槍的馬隊,當然如果有必然命量利用火槍的馬隊在側翼援助槍馬隊的話就更好了。
或許此次作戰在先人看來,不過是一次攻方打得並不公道,守方守得也一言難儘的爛仗;或許馬隊火槍的表示也有很多不儘如人意之處;或許是因為地形和時候的原因,整場仗打下來顯得戰局混亂、戰果寥寥……但不管如何,它仍然開啟了一個新的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