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3章 蒙元經略(下)[第1頁/共5頁]
吳兌立即發話了,輕咳一聲,慢條斯理隧道:“次輔所言極是,就事論事纔是正理。不過依我看,眼下的題目倒並不在蒙元經略這個事職的權力鴻溝之上,而是尚方劍的權力是否該有限定……若諸公覺得當有,又是因何事理。”
後代拍電視劇,最早著名的大抵就是彼蒼大老爺包拯,但實在宋朝在司法範疇並不利用“尚方劍”,或者說專誅特權。
恰是因為尚方劍的特權冇有明文規定,是以究竟上每一把下賜的尚方劍權力都不必然不異,詳細要看天子聖旨中是如何說的。
該機構始於戰國,秦漢今後因循,《後漢書》中就有“尚方令一人,六百石”的記錄。可見所謂尚方劍、尚方寶劍,就是從皇宮裡鍛造出來的上等寶劍。這類劍平時藏在尚方,用料精選,做工講究,繪有龍鳳圖案,鋒利非常,一劍出鞘,能夠立斃騾馬性命,故漢朝稱“尚方斬馬劍”。
在場諸位都是飽學之士,“尚方”的來源他們個個都是清楚的。所謂“尚方”,昔日原是皇宮裡掌管天子和皇室貴族衣、食、住、行、器具的官署“少府”轄管的一個部分,賣力官員稱“尚方令”(不是尚書令),專門掌管天子禦用刀劍之類器物。
那麼這裡第一個題目來了,“將帥以下”到底是個甚麼範圍?實在就是總兵以下——冇見過哪位參將被人稱作大帥吧?
據《漢書·朱雲傳》記錄,朱雲曾上書天子:“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他。”這段史料說的是漢成帝的教員、丞相、安昌侯張禹貪贓枉法,廣占良田、逼迫百姓,朱雲要求天子賜下尚方斬馬劍斬殺張禹,以收殺一儆百的服從。
固然前提都是“有不消命者”,但是範圍從“總兵以下”改成了“將帥以下”,權力由“軍法處置”改成了“先斬後奏”。楊鎬的這一把尚方寶劍,在授予“先斬後奏”的權力,並指出“不消命者”這個前提時,還利用了好大一段筆墨,從當時的背景和君臣來去陳述來表白甚麼叫“不消命者”——究竟上首要針對的是貪恐怕死和做逃兵兩類。
吳閣老便道:“經略蒙元乃二祖列宗之所望,天下複興在此一舉,敢問前朝可有故事以擬耶?”
許國一聽便有些皺眉,內心有些思疑吳兌的企圖:莫非你想說皇權不成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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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後賜尚方劍就開端變多了,三大征時的文官主帥幾近全都被賜了尚方劍。如平楊應龍時的總督李化龍、朝鮮經略邢玠等都在此中。當然萬曆末年獲賜尚方劍的大臣中最著名的大抵是楊鎬,因為這事過於著名,應當不必贅述。
大明一開端的時候,大將出征的權力意味主如果天子賜賚王命旗牌,不過王命旗牌隻能便宜行事,並無專殺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