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大明元輔 - 第284章 總百揆(卅七)王庭撰與熊廷弼

第284章 總百揆(卅七)王庭撰與熊廷弼[第2頁/共5頁]

劉招孫動員部下一百二十餘騎夜不收埋冇在稀樹丘陵的溝壑間,本身端著望遠鏡,頭帶用心插滿了野草的戰盔,嚴峻地盯著火線蒙古馬隊的意向。

早一點,冇過河的蒙古馬隊能夠回身就跑,歸去陳述肅州方麵的蒙古雄師了;晚一點,人家整隊已經完成,再策動突襲結果就差了,最起碼也會導致本身喪失增加。

如果是前者,那冇甚麼好說,隻能等他們渡河的機遇,在他們方纔完成渡河以後策動突襲——這時候可不能搞半渡而擊,因為半渡而擊是冇法全殲的,必須等他們全數過河但是安身未穩需求整隊再解纜的這個當口脫手,時候必須把握得恰到好處,早一點晚一點都不可。

起首,高務實向來不打第二遍——意義是,他要麼不脫手,脫手就要一次性處理題目,不給仇敵留下再次肇事的機遇。

按照高務實在此次戰前給他的一些瞻望數據來看,本次西征的破鈔可謂天量,朝廷方麵僅在雄師出動之前就需求破鈔千萬兩白銀,如果戰役不能順利、敏捷的結束,那麼每遲延三個月,朝廷就要多破鈔六七百萬兩的巨資。

故兵法雲:其用戰也貴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敷。

威虜堡護礦隊的插手使得輕騎奔襲而來的劉綎部獲得了最急需的火炮援助,兩邊構成聯軍朝西南邊向的肅州城殺奔疇昔。

但是,這批夜不收領兵之人倒是個猛人——劉招孫。

每多拖一個月就要多花兩百萬兩,這是甚麼觀點?就算劉綎以往並不太體貼這些,但仍然被這個數字給嚇到了。以是,他現在深知本身任務之嚴峻,凡是能爭奪打快一點,那就必須快打快收;凡是能少動一些兵力,那就不要多派一小我。

用兵作戰就要求速勝,曠日耐久就會耗費兵器設備、傷害軍隊的士氣,攻城就會使兵力耗儘,軍隊耐久在外作戰就會使國度財務產生困難。

此時有個好動靜,威虜堡護礦隊竟然也有馬。固然堡中這批馬不是戰馬,而是本來通過貿易從土默特西部部落購入的一批挽馬,一共有五千匹,但不管如何說,臨時拿來騎乘和拖運火炮還是做獲得的。

碰到這股蒙軍探馬的夜不收在兵力方麵並不占優,因為對方約為兩百騎,己方反倒隻要一百二十騎。遵循劉綎的號令來講,要有全殲對方的掌控才氣開戰,如果換了普透明軍馬隊,這時候多數就隻能儘量埋冇回撤了。

簡樸的表述則是:兵戈就是打錢。

這是先飲馬再渡河的環境,另有一種環境就是蒙古馬隊先渡河再飲馬。這類環境下,劉招孫就不必急於策動,而是能夠等他們挑好飲馬的位置,把步隊完整打散,讓大師各自牽馬去飲馬之時再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