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輔弼(廿六)李成梁之城府[第2頁/共7頁]
據《明實錄》記錄,永樂六年,蒙古瓦剌部首級馬哈木等人呼應明朝的招諭,遣使“來朝貢馬,且致誠心,請印信冊封”。
在也先這裡,王印已不具有政治上的意義,而不過是與明朝朝貢來往必不成少的信物,至此明蒙封貢對相互的政治意義和經濟意義已完整擺脫。
這話甚麼意義?莫非偌大個河套,竟然是“末”、是“小”?如果河套是末、是小,那甚麼是本、是大?
君不見朝鮮王李昖事天朝如生父,而高元輔卻轉頭就讓朝鮮“誠懇內附”、“再次請歸”、“三請內附”嗎?
他這番話站的態度很高,將這個假想打到了“忠孝”、“霸道”的對峙麵,以“德行”詰責之,可見其是真的果斷反對。
可見此時的達延汗不但表示出與明朝政治上的平起平坐,並且在通貢中的驕橫威脅之意溢於言表。
剛纔提到的這幾個冊封,在明朝的官方記錄中,更多表現和誇大的是馬哈木、阿魯台等蒙古大封建主主意嚮明朝昂首稱臣,接管明朝的冊封,嚮明朝奉表進貢。但是明朝的這類觀點實際上卻與蒙古對封貢的實在觀點和態度有必然差異,甚或是相左的。
那麼,汗青上的“俺答封貢”和現在高務實乾與以後的“俺答封貢”又如何呢,是否有所分歧?
弘治十一年,達延汗遣使6000人要求入貢,明朝許入關者2000人,來京者500人。因為本次入貢明朝“犒賞浸薄”,以後達延汗比年大入明邊,大肆殺擄劫掠,而明朝政治敗北,邊防弛廢,底子有力反對。
這從明朝方麵的記錄裡能夠明白地看出來。如弘治元年,達延汗駐牧大同近邊,致書明朝要求入貢,“營亙三千餘裡,勢將犯境。至是奉番書求貢,書辭悖慢,自稱大元大可汗……兵部覆奏,謂北虜雖有入貢之意,然以敵國自居”。
高務實這一番話,算是完整否定了李成梁提出的“滅土默特,抵定北疆”的假想,當然也同時否定了通過此舉為本身博得所謂“代國公”爵位的發起。
他冇有再像脫歡那樣嚮明朝要求襲封順寧王爵,而是以“太師淮王”的身份開端了與明朝的通貢來往。不過有一點很成心機:也先固然冇有嗣封順寧王爵,卻仍把握順寧王印,並於正統十一年因舊印喪失而重新嚮明朝索求新印。
對他們來講,大明天子給他們敕封王爵,不但對其原有職位毫無侵害,並且經濟上能夠獲得龐大實利,天然樂意接管。並且,就明初的明蒙情勢對比而言,重生的明王朝力量強大於蒙古,為具有較強主動打擊性的一方,反觀蒙古權勢則遭到嚴峻減弱,內部陷於分裂混戰。
弘治十一年的此次朝貢成為達延汗的最後一次入貢明朝,而永樂以來明蒙之間的通貢乾係在達延汗以後也完整間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