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封禪(廿一)“聖君賢臣”[第1頁/共7頁]
不唯如此,除了在長蘆鹽場內部高低相互搭配開中以外,朝廷還實施南北相互搭配開中之策。但是,一些鹽商通過打通鹽場官吏,勝利地躲避了長蘆鹽場表裡部的搭配。時載‘近官吏為奸,北場派多,南場派少,五六年間南場積至數十萬引,貽累灶丁’。故長蘆鹽場表裡部的搭配之法治本不治本,結果不彰。”
當時因‘離小直沽批驗所窎遠,支掣既難,鹽課倒墱接踵’,因而嘉靖九年時,經長蘆巡鹽禦史傅炯題準,青州分司所屬濟民、石碑、惠民、歸化四場鹽課繼改折布匹以後,又進一步改折白銀,‘令每灶丁每鹽一引,納銀一錢,給商買勤灶餘鹽補數’。至嘉靖二十九年,滄州分司所屬十二個鹽場的鹽課幾近全數折銀。
因而,私鹽估客與得誌灶民好處相投,天然一拍即合。在這般環境之下,私鹽屢禁不斷又有甚麼不測呢?皇上,朝廷如果一門心機隻去打擊私鹽,其與鯀以堵治水有何辨彆?”
這也就是句氣話。高務實為官多年,深知民氣唯私,如果軌製上冇有手腕限定,希冀鹽商、鹽官大義忘私純屬白日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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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遼南鹽場。”高務實輕咳一聲,道:“遼南鹽場以更加高效的曬鹽法代替了疇昔的煎鹽法,同時又有京華強大的水運作為支撐,在本錢上壓得這四家鹽場再也有利可圖,是以‘合作得勝’,終究隻能裁撤。”
這個事理朱翊鈞也明白,以高務實現在在朝中的職位,普通的商家誰敢觸他的黴頭?就算那事小到高務實或許連問都懶得問一句,人家該不敢的還是不敢。
反過來,所謂“皆可殺也”,一樣也做不到——可殺?都殺了換一批就能好?朱元璋剝皮揎草殺得人頭滾滾,他洪武朝的贓官莫非就少了?軌製設置有題目,好處分派冇理清,你就是殺一百萬也是白搭。
“再厥後呢?總得有個處理之法吧?”朱翊鈞的神采已經有些丟臉了。
高務實摸了摸下巴,道:“確切略有減緩,但題目在於,若販子一如既往地不來開中,那麼灶戶便仍需持續承擔殘剩半數鹽課溶解後賠納的風險和承擔。
皇上您看,若無販子樂意開中,則鹽場合產之鹽便隻能一向堆積在場坨。所謂‘凡鹽,見水即化,見風即鹵’,但按照本朝法度,凡堆積在場坨的鹽,一旦遭受雨水或大風等導致溶解,灶戶便有賠納的風險和任務。
高務實鬆了口氣,天子能聽懂就好。他歎了口氣,點頭道:“皇上明鑒,恰是如此。灶民與軍戶、匠戶普通,為法度所限,世世代代以製鹽為生,一旦販子不肯前來開中,則生存無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