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己卯鄉試(下)[第2頁/共3頁]
且由愧悔而生勉強,勉強而至天然,覺得負罪於朝廷,猶可言也。抱歉於吾心,不成言也。有省疚之明,而吾心終益疚焉,則尤不能安也,而修能之念彌殷矣。
他的起比是如許寫的:
但見愚者奮之於前,愚者化之於後,覺得見怪於國典,猶可言也。見棄於賢人,不成言也。有可棄之實,而賢人不遽棄之,則尤不能安也,而愧悔之心交集矣。
而題目隻出後三句,可見重點在於論“道之以德”三句,其論政對比“禁之”、“引之”、“法立”、“身率”,以及推論“見怪”、“見棄”、“忸捏”、“勉強”、“天然”的層次。
但因為他是第一個交卷出場,仍然被安排“禮樂”,一起吹吹打打地送回了住處,又華侈了些時候。跟著他來的仆人也不好上前,隻能一起跟著,回到那所被他包場的小堆棧。
朱熹注為:“政者,為治之具;刑者,輔治之法。德、禮則以是出治之本,而德又禮之本也。此其相為始終,雖不成以偏廢,然政刑能使民遠罪罷了。德、禮之效,則有以使民日遷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成使徒恃其末,又當深探其本也。”
首重第二篇,次重第三篇!餘者不敷論矣,隻要不出大的失誤就行。
他幾近想也冇想,就提筆在草捲上寫下破題:
這裡的“道”是指導的意義,“政”是法治禁令,齊是一概之意,也就是用刑律來同一人的行動,使之不犯法。免於科罰,而無所慚愧,雖不敢為惡,而為惡之心何嘗忘。禮,是品節禮法,以品德教誨要求,民恥於作歹,格是至的意義,即能做到,意在誇大品德。
這三條,放在後代,是對甚麼人的根基要求?
這一題,是個深層次的的考題,哪怕在高務實宿世,也還是法製禁令和品德教誨二者不成缺一,固然在汗青上各個期間當中,二者程度不是劃一,但實際上總未超出孔子所說的範圍。
讀四書不能光曉得本文字意,要想考得好,朱注必須清楚,朱注如何解答這段話呢?
意義清楚,論點明白。但這還不敷,因為這還隻是相稱於後代群情文擺明觀點,還要進一步彌補申明,那就要看後比了:
鄉試固然比道試要緊很多,但高務實深知考場諸多門道,仍然考得極快,到下午放頭牌時,他便第一個交了卷,被開門放出。
比如有其中心的精力傳達下來了,作為公文秘書要秉承這些精力轉成本地的檔案,需求甚麼呢?
講事理的首要看起比和後比,高務實的首要精力也集合於此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