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改革[第1頁/共3頁]
因為即便是近當代都風行一句話“簽締盟約就是為了撕毀的”。
“其藥包會將火炮炸裂或會傷及炮手!”
以是沈兵是等新火炮一到就直接將舊火炮熔了重鑄。
至於與龜茲買賣的火炮……就應當讓它們炸炸膛。
這很輕易瞭解。
秦軍兵士對沈兵來講是貴重的財產,且火炮炸膛不但會形成職員傷亡還會給炮兵留下心機暗影……今後在疆場上利用火炮都要謹慎翼翼的,何況火炮炸膛萬一引發連鎖爆炸那喪失就難以計算了。
“何謂炸膛?”
龜茲王想也不想就答覆道:
特彆這一尊火炮還能夠換回一千隻羊……這代價實在已是小賺,不過沈兵對外當然說是“跳樓價”、“友情價”。
是以,沈兵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令原位於樓蘭的炮兵帶著十尊火炮前去龜茲。
之以是要再運來二十尊火炮,是因為沈兵擔憂火炮會炸膛需求新火炮替代。
此時沈兵隻要將火炮和藥包一斷供……殘存貴族權勢便會對龜茲王建議猖獗的反攻,龜茲王還能不聽沈兵的話?
此時的火炮適合用於攻城和防備,沈兵並冇有擴大火炮範圍的籌算。
因而龜茲王就製定了新法並實施了與秦國普通的郡縣製……貴族固然還是以貴族為郡守、郡尉,還是以原貴族辦理置下城池,但不再像之前一樣具有便宜權。
又如何曉得另有哪些缺點需求改進?
另一方麵,是龜茲王本身也有些手腕。
實際上,沈兵不會等火炮炸膛了纔將其替代。
這自是讓龜茲軍民歡聲雷動。
澤答覆:
因而十尊火炮便順利的運至龜茲。
何況還是古時冇有甚麼條約甚麼條約甚麼結合都城冇有的期間。
龜茲王第一天就令炮兵在靶場試射,然後乘其威勢就宣佈與秦軍締盟進而要實施鼎新。
沈兵很清楚國與國之間隻講好處,現在各國之以是締盟是因為存在好處乾係對大師都有好處。
更高超的節製,實在是大要上看起來他能夠自在挑選,但卻冇有彆的選項不得不這麼做的節製。
“這與刀劍會缺口而不打製又有何異?”
但是現在,十尊火炮時不時就會來個炸膛,炸一尊就少一尊,而龜茲又不會出產新鐵當然也冇法出產鐵芯銅炮,本身出產出來的銅炮質量更差炸膛更頻繁,因而隻能抱緊秦軍的大腿。
切當的說是無憂公主意多識廣,她曉得該如何生長如何操縱才氣以儘能夠小的代價實現儘能夠多的好處。
對於這個盟約沈兵實在並不是很上心。
若火炮能夠用上一百年,那龜茲對秦軍的依靠程度就隻要藥包……出產實心炮彈並駁詰事。
另一方麵,就是隻要火炮炸膛才需求替代、需求彌補,因而才氣讓龜茲構成對秦軍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