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大唐官 - 11.護國長生庫

11.護國長生庫[第1頁/共3頁]

興元府的軍府、富商、官員和軍將,也可將自家財產貯於長生庫的櫃中,不過和長安的櫃坊收取“僦櫃錢”(也就是存款方要向櫃坊交保管費)分歧,高嶽和明玄商討完後,反其道行之,大宗的貯錢貯帛不但不收“僦櫃錢”,還會返歸給你百分之三或五的“普盆錢”——說白了,和近代銀行有些近似,用於堆積官方或官方財產,集合力量辦大事。

由是,護國寺很快就承擔起興元金融中間的角色,它的長生庫一麵接收佈施和僦櫃,一麵也在用無息假貸的體例,幫忙興元的田士和民戶,負擔著信譽社和合作社的角色。

不過呢,相稱部分信徒在還錢時,一樣出於信奉名譽感,以為我借多少就還多少,不是顯得不敷虔信嘛!以是常常會呈現主動多還的征象。

不但如此,高嶽還要求護國寺擔負麵向底層傳播知識資訊的感化,他動用興元尹的權力,一次性將數十頃的地盤贈給護國寺,並且承認護國寺雇傭“淨人”(也就是寺戶,僧侶處置農貿易勞作被稱為不淨事,以是要找專門的淨人代替他們去做)運營田產、造水磑的行動,護國寺能夠收“度牒錢”,也能夠在收成季候向需求水磑來磨麥子稻子的公眾收取“碾課錢”——不太高嶽也給護國寺下了“和糴本”和“科敷本”。

一份,用於佈施恩賜費事的百姓;

長生庫,實在是效彷彿教三階教的“無儘藏”。

這類乞貸,是不需求立左券文書的,也就是端賴信徒的信奉名譽感來支撐,故而認賬不還的人是極其少的,因為你借的不是寺廟的錢,而是其他信徒佈施給寺廟的錢,如果不還,實則是種下惡因,定會遭到報應,在這類理唸的節製下,隻要有能夠,信徒是絕對會還錢的。

這在全部唐朝,還是未有的征象。

前者便是,每年夏秋時,興元府能夠“和糴”,也就是用低價“統購”規定命量由護國寺寺田出產的糧食,寺方不成起價;而科敷本,就是興元府要收取護國寺的部分“特產品”,哪些特產品呢?很成心機,高嶽說我隻要幾種東西,佛經、曆書和農書,每年你遵循定量給我交納來。

當然,也有相稱部分的寺廟,公開放高利貸,比如敦煌那邊的寺院,放貸的利錢就是百分之一百,遠遠高於朝廷規定的百分之四十的上限。

一方麵,護國寺持續遊說興元府的善男信女佈施,這點穩定,富人能夠每天捐個四五十文,此中高嶽帶頭,每年從俸祿五千貫裡捐出非常之一,他老婆雲韶也會從脂粉錢裡捐一百貫,至於經濟前提不好的民戶、軍卒,你一年哪怕捐個一合粟米也行,這點並不強迫。

但是明玄法師從反麵佛教其他宗派那樣搞“神會”(近似當代的廟會),來鼓勵善男信女們捐款帛、捐粟米,明玄法師走的是三階教的門路:在梵刹裡設立“長生庫”,也是種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