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佛學會(1)[第1頁/共3頁]
隻見李貞說道:“彆的,除了這些罪犯以外,另有一些假和尚也在措置範圍以內。”
第九條:佛門寺廟眾多,每州縣都有起碼三家以上,實在是大大的華侈,該當集寺並廟,裁撤多餘的寺廟,每州隻許留下一座寺廟,不但便利辦理,更能促進和尚之間的相互交換,相互學習,促進進步。
第八條:佛門弟子隻須修行,不得令為他業,信徒供奉的香火錢,將由梵學會同一收走九成,在四周州縣建立孤老院,收養冇有後代的孤寡白叟或者落空父母的孤兒,積善性善。隻留一成,為寺廟常日餬口所用。
第四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都是大唐的,山川河道也是大唐的。佛門想要修建寺廟,必必要報梵學會審批,由梵學會遵循規格予以同一修建,不得超越,不然嚴懲不貸。
這是究竟,即便是玄奘也冇法辯駁――更不屑於辯駁。
第一條:收回佛門度牒的發放權,改由梵學會同一發放,佛門發放的度牒不再享用法律庇護。
但李貞接下來的話,卻讓他的神采大變……
第二十章梵學會(1)
第十一條:……
第七條:佛門弟子一樣需求交納賦稅,不再享有免稅特權。
……
以是你也不要怪本王,更不要勸本王部下包涵,隻要血龍衛遞上來的諜報失實,那有一個算一個,隻如果有罪惡,犯下了罪過的,本王一個都不會放過。”
“阿彌陀佛,此事貧僧冇有定見。”玄奘承認了李貞的措置體例,作為有道高德,他對於佛門這類事情的確是非常看不慣,隻是之前他固然也很馳名,但麵對一個宗教,畢竟人微言輕,冇有體例。不過顛末天竺取經一事,此次歸去以後他的職位必定大增,如果再提出來,想來應當會有很多人考慮本身的設法的。
摺子上記錄的恰是李貞給佛門立下的端方,林林總總:
“那殿下,籌辦做到哪一步?”不過想了想,內心還是有點不放心,玄奘又問道。
第六條:佛門弟子一樣需求記實在籍,每人遵循額度發放田畝,除此以外,佛門不準具有一寸地步。
“這……”玄奘麵色丟臉起來,固然冇有調查過,但他曉得,李貞口中所說的這類人,卻足足占了佛門弟子中的九成以上,如果真要遵循李貞所說,將這些人清理出去,那佛門的影響力將會無窮拉低,會完整從中原第一大教,變成一個偏門教派,永久也不再能夠有出頭之日。
李貞解釋道:“就是字麵意義,身在和尚,卻不吃齋唸佛,誦經吟卷,不好幸虧山上清修,遵循清規戒律,偏要以各種名義忽悠信徒供奉香火錢,又或者乾脆就是假借削髮人的名義迴避官府的稅收,將好好的一個佛門清淨之地,愣是給弄成了烏煙瘴氣的模樣,放眼望去,儘是銅臭――大師,你說如許的和尚算是真和尚嗎?也恰是如許投機取巧的小人,才壞了佛門清譽,如許的人,不清理出去,佛門又如何能有正麵形象?大師你本身說,如許的人該不該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