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狀師、無效物證[第1頁/共3頁]
“繆鬆,你所說的事發過程、也就是被告孫一兵行凶的畫麵,你有冇有親眼瞥見?”
她氣得眼睛紅紅的,不曉得該說甚麼、也不曉得該如何說,乾脆就伸開十指、就要挖向袁禮文。
本官尋到兩名該案的人證:繆鬆、錦桑。
袁禮文“咳、咳”兩聲,側步行出,見禮後問道:“狄大人,此案非常繁複,叨教狄大人,是否能答應下官、歙州府長史袁禮文、為被告孫一兵、回嘴幾句?”
身中十三刀、幾近刀刀刺中關鍵。
誰審案子都不想多生枝節,而那些“狀師”,抵賴之力相稱刁悍。背後卻幾近冇有一個是潔淨的。
“孫一兵拖小女人出來時、我有親眼瞥見。他渾身是血地出來、我也有瞥見。另有他殺人的那把懷匕,就是我撿到的。如何能夠不是他?”
狄大人不辭辛苦、救了他的奶奶,可、可本來他的證詞,竟然是無效的。這讓繆鬆不管如何都冇法接管。
狄映便同意了。
本官、不是,是我且不與你計算。站一旁去吧。”
然後他嫌肮臟,便回身走了。而以後有人潛入、或者本來就在側巷內的人、殺了被害人呢?
錦桑也被問嚴峻了。
主如果從中投機,而被官員們十足架空、消彌於了無形。
“懷匕?”
而袁禮文似笑非笑地搖了點頭,不回話,而是將原話、又問向了錦桑。
不過這有甚麼辨彆嗎?不是他殺的還能有誰?”
他們二人、無一人親目睹到孫一兵殺人的過程,且他們二人,皆有離開事發明場的時候。
袁禮文不屑地輕哦一聲。
錦桑聽到袁禮文的話,氣得眼淚都快下來了。
錦桑:“……”
“大農曆十二年一月十八日晚,亥時末(23:00),十一歲的章芝芝小女人,在歙州州城、長青巷的側巷內、被刺身亡。
繆鬆點頭。
“狀師”,在當朝是個很諷刺的身份存在。他們以辯才著名、意在為被告或者被告當堂辯訴。
他就神態閒適了起來。
她想說本身有親眼瞥見,可在這麼寂靜厲穆的場合、這麼重重壓力的環境下,她一個造假的字都說不出來。
他眼神瞟了瞟長史袁禮文。
但袁禮文經這麼一來,氣勢已無。
繆鬆也是握緊了拳頭、瞪紅了眼眶。
繆鬆有些嚴峻。
“你!你如何能這麼說?你這是睜著眼睛說瞎話!我從死者小女人的身邊、撿起的滿是血的懷匕、精美還非常鋒利,上麵還刻得有個兵字。那明顯就是孫一兵的隨身兵刃。他來花樓時、我有親目睹過,還摸過!”
不過方纔鼓起才一年,他們就因各種啟事……
道:“那你本來撿到的呢?去了那裡?為何不是呈堂證供?現在隨你如何說了,我還說我也撿到了一把金匕、帶著血、是從你的房間裡撿到的呢。”
本來是件功德情。
再問向繆鬆的語氣,已冇了咄咄逼人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