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大夏刑案官 - 第213章:站腳助威罪

第213章:站腳助威罪[第1頁/共3頁]

就連徐歡本身,也冇敢還手,隻能被動地捱打。

湯十一領命退出。

狄映聞言,奇特地問道:“如何?他一個縣令、部下就十幾名衙差,他還想對於山匪不成?他不是應當向朝廷申令、申請變更駐防軍、結合剿匪嗎?”

吃著飯時,侍衛們賣力探查的動靜、也陸連續續回報了一部分。

束手束腳地且不說,麵對的傷害還越來越多。

狄映複覈該案時,抓捕了另一名脫手的男人、以及那八個看熱烈的。

狄映隻問他們一句:“冇有你們在場、郭立敢不敢脫手?”

算了算了,你從速下去用飯歇息會兒吧。”

“部屬也這麼問過他。”

狄映點頭。

一個叫郭立的男人,十六歲。因為一頓飯,和一個叫徐歡的男人,在飯店裡產生了牴觸。

趙三將搬來的案記卷宗、一撂撂地碼在大堂左邊;

八人沉默了。

在氣勢上、不但張有了更多的底氣、陳也有了更多的懼意。

比如:張要打陳,一對一的話,陳一定驚駭。就算驚駭,陳也敢搏命一搏。可張的身邊如果再多了個趙,那事情的性子就不一樣了。

狄映最後判處了以郭立為首的、共十人,均入獄十年。且共同承擔補償徐歡的用度。

“往哪兒追啊?之前州城亂鬨哄的,恐怕他早已喬裝混出了城去。並且他也不笨,必定不會直直就往西城門出去、再直奔多數城。

不對,是彆人債多、而他是仇多。

聶波端了飯菜出去。進門就大聲嚷嚷。

啟事就在於:那冇脫手隻站腳的其他八名男人。

以是:一貫跟著孫一兵作歹多端的高景州,論罪也當斬。

意義就是:張和陳交好。兩人總在一塊兒玩。陳犯事的時候、張在場。哪怕張甚麼都冇有做、隻是在場、那也與陳以劃一罪過論處。

就算他反其道而行之、恰好就那麼做了。但你一小我,如何追?追誰?估計你看誰都像他。

踩得人模樣兒都認不出來了。要不是他那身衣袍、加上他脖子上刻了他名諱的玉佩,還真就被隨便給燒成灰灰了。”

狄映歎了口氣道:“他不來便不來吧。那傢夥就是有點兒陳腐了。他也不想想:他要來了、成了暫代的刺史,還怕調不動聽手去剿匪?

光棍地想:虱子多了不癢、債多了不愁。

仇多了不怕。

啟事很簡樸。

“大人,屍身裡發明瞭孫一兵父親的。另有高景州的。

他們已經挖出了個大坑、就在府衙的後院空場處挖的。他要把高景州的骸骨、扔到坑底裡去。

以是,趙在理法上,就有了站腳助勢罪。因為他存在的本身、就對陳構成了威脅。

之所以是一部分:是因為關於多數城方麵的、還冇法有這麼快。

實在孟楨堯真的是小我才,就是腦筋偶然候轉不過彎兒來。

而徐歡的兩個火伴,卻冇敢脫手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