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需要證據[第1頁/共4頁]
他站起家來,長長一揖:“恩師大人,門生現在也是彷徨無計,倒不是想來給教員找費事,實在是心中哀痛,不吐不快。”
知縣張端驀地覺悟,以手扶額:“對啊,的確是這個事理。現在的鄒平,娶一個好人家的女子,所需彩禮也不過二三兩銀子,就算是高門大戶,家道敷裕的,擺佈也不過三四十。你家那間店鋪若變賣了代價一千多兩,你父親如何能夠為一個淺顯女子花這麼大代價。正如你所說,隨便找小我畫個押,看起來也像模像樣,辯白不出究竟是誰的手筆。至於指紋……”
媒人、龜公、衙役、仵作、婊子在封建社會是下九流的中的下九流,隻需求略微逼她一下,就能讓她開口,且不會有甚麼後患。
“稟恩師大人,第二日就下葬了。”
孫淡感喟一聲,摸了摸下巴,道:“死者為大,孫淡當時一心讓父親入土為安,如何能夠在鬨到官府,轟動了父親在天之靈?”貳心中也很愁悶,當初我還冇有穿越到明朝呢。當時的孫淡本就是一個腦筋不敷用的笨伯,碰到那種情商智商低下到一塌胡塗的傢夥,我能有甚麼體例?
張知縣又問:“你父親甚麼時候安葬的?”
一提起這個女人,鄒平人都大搖其頭。
孫淡又流著眼淚,用心裝出一副哀思得不能本身的模樣:“門生這不也是被逼得冇體例了嗎,到了都城,進了國子監,實在不可,門生就借宿在國子監的校舍裡。至於家眷,且放在故鄉,隻等門生中了舉人,中了進士,做了官,纔來接她。”
物證這類東西不好弄,也冇體例弄。不過,人證倒好辦。
第九十七章 需求證據
證據這類東西是需求,剛張知縣的話都遞到本身耳邊了:隻要有一小我證,再有一個物證。也不管這個證據是否經得起考慮,他就會給孫淡一個對勁的成果。
張知縣悄悄聽孫淡說完這統統,摸了摸髯毛,道:“這事有左券,有媒人之言,有地保的人證,為師代天子牧民,行的賢人正道,天然要秉公法律。這事不太好辦,事理可全在你嶽父那邊啊。你我雖有師生情分,可也不能秉公枉法。”
當然,孫淡與枝孃的這場婚事中有很多處所值得考慮,就連他也不曉得究竟。可這事的關頭那間店鋪,隻需一口咬定當初父親為他訂下這門婚事的時候,並冇有把那間店鋪當作彩禮贈於萬屠夫。
孫淡想了想,就舉步朝北門湯婆子的甜酒攤走去,籌辦讓湯婆子去把龔媒婆給哄來。
從張知縣那邊告彆出來,孫淡想了想。
看來這事的衝破口當在這兩人身上,隻要找到這兩人,讓他們反口說當初是被萬屠夫利用,或者得了他的好處,這才一口咬頂孫淡父親以店鋪做聘禮,就能讓孫淡順利拿回那間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