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離婚協議![第2頁/共3頁]
張建華和周曉敏固然冇有領證,但是,重婚罪另有一個究竟婚的鑒定體例!張建華和周曉敏是以伉儷的名義同居在一起的,並且他們連孩子都有過不止一次了,如果要以重婚罪來告狀他,的確就是輕而易舉!
她當時就策畫著:如果小兩口過的好了,她也就不再折騰了,固然看這個女人不紮眼,不過隻要兒子喜好就好了。萬一兩人如果過不下去了,比及仳離的時侯,她就把這屋子給昧下,當作本身兒子的芳華喪失費。
她兒子那麼優良,總不能讓她的兒子,白娶了這個鄉間女人吧?!
再說,就算告狀失利了,李穎也冇有甚麼喪失!
冇扔到楊惠妍的臉上,已經是她尊老愛幼了!
那她兒子很多虧損啊!
穿越異界不成怕,我有全部地球做後盾!
重婚罪!
再加上她厥後的還貸,以及給白叟的扶養費,實在已經不止四十萬了!
當初,她是鐵了心分歧意這門婚事的。提出兩家一起付首付,也是為了讓這個女人知難而退。但是,她冇有想到,這鄉間女人竟然真能拿出首付的錢!以是,為了這筆錢,她就臨時竄改了主張,同意了兒子和這個女人結婚,不過,她卻特地的叮囑了兒子,讓兒子把屋子掛在了他本身的名下。
“人在做,天在看!你這麼做,莫非就不怕遭了報應嗎?”李穎死死的捏動手中的仳離和談,冷冷的看著本身的婆婆,沉聲的說道,“這屋子到底是誰買的,彆人不清楚,你本身還不清楚嗎?!”
感覺她在城裡冇有親戚,就冇有甚麼倚仗是吧?!
張建華的人為卡一向在他本技藝裡,李穎底子就冇看到過一分錢。李穎本身每個月的人為,不但要還房貸,還要保持家裡的開消,以及給祥祥看病。自從生了孩子以後,她的日子就一向緊巴巴的,底子就冇有攢下一分錢!再加上這三個月,她一向替著張建華給婆婆扶養費,又把手頭的餘錢全都用光了。能夠說,除了明天剛結算的那點人為,李穎身上底子就分文不剩。
尼瑪啊!
具名?!她簽個屁!
不說彆的,就說周曉敏已經有身了,等法院宣判下來,估計孩子也快生了!非婚生子,並且還是有婦之夫的孩子,周曉敏明曉得張建華是有家室的人了,竟然還做出這類事情,這個孩子就是她和張建華的直接罪證!
當初,李穎家裡拿出的屋子首付,就有整整的三十萬;另有結婚和裝修的時侯,兩家又各出了一半的用度,這又是小十萬塊錢。但是現在,她的婆婆卻堂而皇之的讓她淨身出戶!
財產豆割一欄寫的很簡樸,房產證上是張建華的名字,購房條約又是結婚前辦的,以是,屋子是屬於張建華的婚前財產,仳離以後天然還是他的。至於婚後還存款的部分,就用張建華和李穎的全額存款,做為對李穎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