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我替哥哥去!”[第1頁/共4頁]
“實在,大師並不是針對你家宏遠。現在你的手裡有三個七歲男童,民事行動權力也在你手裡。我們隻能對你說。
“此次選男童,大師都把目光定在了馮良存這個孤兒身上。他無父無母,冇有生離死彆的痛苦。頂替我們村的名額祭天,也算是梁家屯冇有白收留他、贍養他一場。
目前,梁家屯裡共有七歲男童十名,算上孤兒馮良存、長工的兒子辛洛,一共是十二名孩子。如果做成十二個鬮,宏遠爹就得抓起三個――馮良存是孤兒,宏遠爹是他的收養人,理應代替他的民事行動;辛洛的父親辛慶同,是宏遠爹家裡的長工。按當時規定,長工的民事行動也得由店主代替――而鬮抓的越多,抓中的概率也就越大。
………………
族長使出了最後的殺手鐧。
“歸正不能讓我的親孫子去。再說,德福就這一個男孩子,你總不能讓他斷了香火吧?!”梁龍勤說出了本身的設法。
梁曉樂在這個家裡,固然隻要半年時候,對小蘿蔔頭宏遠,已經產生了深厚的親情。嘴裡固然“哥哥”“哥哥”地喊,從內心已經把他當作了本身的弟弟。真要把他送去祭天,她說甚麼也不能領受這個實際。
辛洛和他的父親母親,死裡逃生來到這裡,為的就是討個活命兒。也正因為這個家庭能以庇護人家,人家才定居下來。如果梅銀花病好後逃到外村,就能躲過這場災害。再說,讓一個外村夫替梁家屯村去捐軀,梁曉樂感覺如許很不仁義。
“那也不可。”宏遠爹氣的臉蠟黃:“我收留他們一家,並讓辛慶同做了我的長工,本意是為了救搭他。拿人家的兒子去祭天,豈不是反倒害了人家。再說,來咱村之前,他佳耦已經落空了一兒一女兩個孩子。再要把這獨一的一個冇了,還不要了人家的命?!”
“這個不可,阿誰不可,我總不能也如許交代上麵吧?!”族長有些活力,和顏悅色已經變成一本端莊:
最擔憂的,莫過宏遠爹孃。因為這個家裡有三個七歲的男童:梁宏遠、辛洛、馮良存,本年都是七歲。
梁宏遠本村生本村長,自不必說;馮良存已被收養,也得算梁家屯裡的人;長工辛慶同的兒子辛洛,隨父母居住在這裡。按當時規定,隻要定居,就有任務被選。因為這不是一個村的行動,乾係到周遭幾十裡統統村落的安危。
見宏遠娘和梁趙氏去密查動靜,梁曉樂紮撒著小胳膊要宏遠娘抱,說甚麼也要跟著。
宏遠娘見婆婆跪下了,也忙把梁曉樂放到地上,陪著婆婆跪在本地,流著眼淚說:“族長,我們情願多出錢,出五兩銀子,不,出十兩,補給祭天男童的父母。祭天男童如果回不來,我們把他父母當親兄弟姐妹待承。吃的喝的穿的戴的,我們全管。求求您,放過我家三個孩子!咱不能昧知己,把人家的孩子送去祭天。”(未完待續。如果您喜好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qidian.com)投保舉票、月票,您的支撐,就是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