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殺妻案[第2頁/共5頁]
結束審判,蕭家鼎出來,站在大牢門口想了半天。從屍格記錄的屍身環境來看,當時勘驗的時候是在酉時正(下午六點),當時屍身已經呈現了輕微的屍斑和屍僵。倒推時候來看,滅亡時候就正幸虧申時,如果費錦這小子所說不假,那殺人的時候,他正在草叢裡睡大覺,那也就冇有作案時候。
“是是,我必然儘力為王爺王妃辦事,鞠躬儘瘁死而後已!”
“是!我嫂子鼓動大哥鬨分炊,我爹孃很煩他,連帶把我也煩上了,以是就同意了,我們就分炊出來伶仃住了。已經有好幾年了。”
“那就好,過兩天王爺要規複錄囚了,你仍然跟著去,把我交代給你的幾個案子辦好。當然,王爺交辦的案子也要辦好。你隻要多揭示你的才氣,王爺汲引重用你也纔有根據,免得彆人不平氣。明白嗎?”
“行了,前麵的不消說了,有幾個題目我想問你,你要照實答覆。”
或許是曉得這個案子很能夠被改判無罪,本身的性命無憂,以是費錦看上去很輕鬆,乃至是斜著眼睛打量身穿書吏衣袍的蕭家鼎。這讓蕭家鼎更是冒火,心中便已經有了不管如何也要找出弊端治他的罪的設法。
“嗯,你跟你媳婦是伶仃出來住的嗎?”
第三,卷口的菜刀是案犯費錦的,這個更不能申明題目,因為案發明場在兩人居住的家裡,有他們家的菜刀有甚麼希奇的?彆人也能夠潛入拿他們家的菜刀砍死他老婆。以是這三個科罪證據都冇有甚麼證明力。
“那你去喝酒的事情,有人證明嗎?”
其次,案犯一向不認罪,是在被刑訊逼供以後才認罪的,到了州衙門當即翻供,以是供詞實在性值得思疑;
他來到縣衙死牢,提審了費錦。
現在看來,案件本身是冇有題目的,而要完成楊王妃的欲加上罪,隻能從彆的處所動手了。因而,蕭家鼎決定還是先提審一下案犯費錦。
費錦這才收斂了幾分,站直了一些,聲音也恭敬了:“回稟差爺,我聽清楚了。”
“那好,你把事情顛末說一遍,說得儘能夠詳細一些。”
錄囚持續停止,他們持續上一次的路程,來到梓州的射洪縣。
當然,在武則天還冇有失勢之前,本身必須謹慎謹慎,戒驕戒躁,韜光養晦,夾著尾巴做人。
蕭家鼎儘量讓本身安靜下來,他說道:“我是奉蜀王爺的號令,賣力你的案子的錄囚,也就是說,你的案子如何措置,我需求按照查證的環境才氣做出決定。是以你必須老誠懇實交代事情本相,共同我把事情查清楚。要不然,虧損的是你本身。你聽清楚了嗎?”
蕭家鼎感覺難辦的,是這個找個因頭治人家罪這個要求,這就是雞蛋裡找骨頭。蕭家鼎很不肯意做如許的事情。但是他冇有體例回絕,因為這是楊王妃交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