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刀筆吏 - 第40章 殺雞儆猴

第40章 殺雞儆猴[第2頁/共4頁]

幸虧這蕭家鼎提示了本身,康縣令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緩緩點頭,沉吟道:“此人有甚麼弊端嗎?”

“可不是嘛啊,以是這個說法終究康縣令冇有采信。”

“冇有,因為童氏說,當時是早晨,她隻是瞥見一個男人跟趙氏在屋外的野地裡媾和,她驚駭就叫了一聲,那男人就跑了。以是她也冇有瞥見那男人究竟是誰。”

蕭家鼎道:“兄弟啊,我明天來找你,是有件事情要你辦啊。”

“哦?”康縣令傳聞判詞有題目,當即嚴峻起來。

“大哥固然說,小弟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既然蕭家鼎已經說了兩人是自家兄弟,戴捕頭這稱呼當即改了,叫蕭家鼎為大哥了。實在他比蕭家鼎年記要大很多。

他正要拿著判詞去找康縣令稟報,便瞥見門外不遠處鄧縣尉在朝他招手,便放下判詞,走了疇昔,道:“有事嗎?”

“都是一個名叫吳海東的書吏承辦的。”

“是!小的頓時辦理!”戴捕頭又低聲道:“小弟還傳聞吳海東這小子多次向案件的事主索賄納賄,要不要也一起查一下?”

蕭家鼎肚子裡嘲笑,這吳東海不是很張揚嗎?不是說本身拿他冇有體例嗎?看模樣,是鄧縣尉他們在前麵作了事情,壓服了他先服軟,以是才宴客。隻不過,冇用,這類底子不懂法的人呆在衙門,隻會給本身費事,必須攆走!本身已經做好了籌辦了。

“那好!頓時將他訪拿……”

出入人罪就是法官用心或者不對辦錯案件而該當承擔的罪名。普通的原則是遵循他重罪輕判或者輕罪重判環境決定科罰。蕭家鼎道:“這個我已經看過,他這個環境,能夠要判處徒一年。”

“是!”

蕭家鼎出門來到了捕快房。戴捕頭瞥見他,滿臉是笑迎了上來,抱拳道:“部屬拜見蕭執衣!”

蕭家鼎道:“如果不是如許,那我也想不到其他的疑點了。還是明天升堂再說吧。”

蕭家鼎也不客氣,道:“兄弟,這件事情不是我的私事,是康縣令讓我來傳達唆使的。康縣令傳聞我們縣衙刑房的書吏吳海東,在居父親喪期間,竟然生了一個孩子!這等大逆不道的事情,讓康縣令非常的大怒,指令由你親身查辦這件事情,如果是真的,毫不姑息,這等孝子,必然要繩之以法!要將成果稟報康縣令。”

“這就費事了。”蕭家鼎道:“那這個說法也就隻要童氏一小我的陳述,冇有其他證據印證啊?”

鄧縣尉點點頭:“是啊,這個在上報的時候也想到了,隻是,這類動機說不清楚的命案,之前我們也是審理過的,也判過極刑的,上麵也冇有說甚麼都批準了。以是這個案子,能夠不是這方麵存疑吧?